加密貨幣監管權責不清 立委點名經濟部、金管會負責
(中央社記者吳佳蓉台北1日電)加密貨幣風險極大,立委關切監管權責,要求由經濟部或金管會主政;金管會主委黃天牧表示,全世界對加幣貨幣是否納金融監管仍無共識,這塊目前只就洗錢防制做管理,投資人要知道得自行承擔風險。
立法院財政委員會今天邀請中央銀行總裁楊金龍、金管會主委黃天牧、財政部長蘇建榮等,就「中央銀行數位貨幣(CBDC)整備狀況及如何因應加密貨幣跨入金融市場」進行專題報告。
關注加密貨幣監管,立委要求應由金管會或經濟部跳出來主政或加強管理。
民進黨立委吳秉叡質詢時表示,比特幣多次暴漲暴跌,且原因可能來自大國的人為政策操作,是風險極大的商品,適合在台灣銷售嗎?尤其台灣投資人經常是「賺錢自己行」,虧錢就找主管機關抗議,金管會是否應嚴管比特幣,或更明確讓投資人了解風險自負。
民進黨立委高嘉瑜指出,現在民眾遇到金融詐騙,只能提告,無法獲得任何主管機關幫忙,要求金管會應負起監理責任。
國民黨立委賴士葆則認為,加幣貨幣不是真的金錢,是演算出來讓人可以用來支付的點數,因此應該由經濟部來做管理。
民進黨沈發惠建議,現階段金管會主要管理加密貨幣交易平台的洗錢防制,但實際上連有幾家業者都難掌握,關鍵在於公司登記不清,經濟部應先檢討,單獨新增虛擬通貨平台交易業務登記項目,以利相關部會管理。
黃天牧回應,針對加幣貨幣,若具證券性質就屬金管會管轄,若屬於商品性質,例如比特幣交易則只負責洗錢防制這塊,其他部分未納入金融監理,提醒投資人要知道得自行承擔風險。
對加密貨幣是否該歸由金管會做金融監理,黃天牧強調,全球監理機關對虛擬資產的概念都還相當分歧、模糊,不具有共識,對於要不要納入金融監理看法不同,台灣在管理面上並未落後,會持續關注國際間的監理趨勢。
經濟部次長林全能表示,不具金融資產性質的加密貨幣,原則上屬於商品,就要來向經濟部申請,業者申請的業別大多會使用資訊軟體服務業,資料處理服務業或投資服務業等,目前雖沒有特別針對虛擬通貨建立業別,但商業司會特別針對這三個業別進行詳查。(編輯:蘇志宗)110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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