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站使用相關技術提供更好的閱讀體驗,同時尊重使用者隱私,點這裡瞭解中央社隱私聲明當您關閉此視窗,代表您同意上述規範。
Your browser does not appear to support Traditional Chinese. Would you like to go to CNA’s English website, “Focus Taiwan”?
こちらのページは繁体字版です。日本語版「フォーカス台湾」に移動しますか。
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Icon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下載

花旗賣消金傳勞資糾紛 工會:員工安置計畫應協商

2021/10/27 21:16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中央社記者謝方娪台北27日電)花旗(台灣)銀行勞資糾紛成近期金融圈焦點,董事長莫兆鴻昨天親自舉行記者會釋疑,但花旗銀行企業工會今天再發出聲明,批評花旗說法為事後卸責,並主張員工安置計畫應與工會協商。

花旗消金業務買家還沒確定,勞資糾紛已頻頻引起關注。據花旗工會統計,在16日工會成立後,已超過2500名員工申請入會,入會率超過7成。繼莫兆鴻昨天親上火線解釋相關爭端後,花旗工會今天針對花旗和潛在買家簽訂3年密約以及交易獎金制度,再度發布聲明。

工會表示,遺憾花旗未正面回應限制招募花旗員工時間是否長達3年,且交易定案後,未得標的金融機構仍受長達3年不招募花旗員工條款限制,明顯妨礙員工就業權;花旗限制15家銀行不得招募錄用花旗員工,導致員工求職碰壁,花旗應對此提出補償方案。

花旗表示,近日已向潛在買家澄清未接觸機密文件者,此條款並不適用,不過工會認為,第一階段接洽買家不會接觸機密資訊,花旗何以要求10餘家金融機構都須簽署不得招募花旗員工條款,批評花旗說法為事後卸責,並盼金管會查明花旗實際條款是否對員工不公。

此外,工會提出,根據花旗昨天說明,花旗因出售案資遣員工時,只能獲得法定資遣費加交易案件獎金,即大約3個月,遠低於過往類似金融整併、轉讓的補償標準。

工會主張,員工安置計畫應與花旗企業工會協商;且花旗不應再要求員工必須簽署不能給負評、概括拋棄所有請求權的同意書或棄權同意書。

花旗工會強調,盼花旗持續面對並回應工會各項訴求,雙方才能在透明誠信基礎上繼續討論。(編輯:趙蔚蘭)1101027

中央社「一手新聞」 app
iOS App下載Android App下載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

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