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旗賣消金傳勞資糾紛 工會:員工安置計畫應協商
2021/10/27 21:16
(中央社記者謝方娪台北27日電)花旗(台灣)銀行勞資糾紛成近期金融圈焦點,董事長莫兆鴻昨天親自舉行記者會釋疑,但花旗銀行企業工會今天再發出聲明,批評花旗說法為事後卸責,並主張員工安置計畫應與工會協商。
花旗消金業務買家還沒確定,勞資糾紛已頻頻引起關注。據花旗工會統計,在16日工會成立後,已超過2500名員工申請入會,入會率超過7成。繼莫兆鴻昨天親上火線解釋相關爭端後,花旗工會今天針對花旗和潛在買家簽訂3年密約以及交易獎金制度,再度發布聲明。
工會表示,遺憾花旗未正面回應限制招募花旗員工時間是否長達3年,且交易定案後,未得標的金融機構仍受長達3年不招募花旗員工條款限制,明顯妨礙員工就業權;花旗限制15家銀行不得招募錄用花旗員工,導致員工求職碰壁,花旗應對此提出補償方案。
花旗表示,近日已向潛在買家澄清未接觸機密文件者,此條款並不適用,不過工會認為,第一階段接洽買家不會接觸機密資訊,花旗何以要求10餘家金融機構都須簽署不得招募花旗員工條款,批評花旗說法為事後卸責,並盼金管會查明花旗實際條款是否對員工不公。
此外,工會提出,根據花旗昨天說明,花旗因出售案資遣員工時,只能獲得法定資遣費加交易案件獎金,即大約3個月,遠低於過往類似金融整併、轉讓的補償標準。
工會主張,員工安置計畫應與花旗企業工會協商;且花旗不應再要求員工必須簽署不能給負評、概括拋棄所有請求權的同意書或棄權同意書。
花旗工會強調,盼花旗持續面對並回應工會各項訴求,雙方才能在透明誠信基礎上繼續討論。(編輯:趙蔚蘭)110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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