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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CC修法簡化電信器材進口流程 大幅減少申請時間

2021/10/6 1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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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蘇思云台北6日電)業者進口射頻器材每次都要透過臨櫃申請,約需半小時到1小時不等。NCC今天通過修正草案,業者未來不用逐件申請,可以申請專用證號證明,大幅簡化進口流程。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今天通過「電信管制射頻器材製造輸入及申報作業管理辦法」修正草案,草案已經完成預告,由於內容涉及規費問題,後續仍待財政部同意後才會生效。

NCC副主委暨發言人翁柏宗表示,台灣是ICT大國,國內許多業者為了開發產品,會頻繁向NCC臨櫃申請電信管制射頻器材進口核准證,以輸入雛型機或新機進行研發測試。

翁柏宗指出,像是Google台灣分公司、和碩科技等科技業者,2020年平均進口申請件數高達1300件與1000件,每個案件需要臨櫃申請約半小時到1小時,相當耗費時間與人力成本。

翁柏宗指出,這次修正條文中,符合申請資格與具備良好法遵紀錄的業者,可申請取得專用證號證明。專用證號證明費用分成5個級距,各級專用證號證明的有效期間都是2年。

NCC指出,效力期間可輸入器材次數分別為2000次以上、1000到1999次、500到999次、250到499次及未滿250次。業者可視公司業務量,申請適當級距的專用證號證明。

翁柏宗說,這次修法,規費計算下來沒有減少,但可以提升行政效率、減少業者申請成本,修法過程中也參考了國外像是新加坡的做法,以及目前經濟部商品檢驗辦法相關規定,簡化廠商進口器材流程。(編輯:蘇志宗)1101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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