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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金專法8/16截止 會計師:憂反避稅查核可先匯回

2021/7/16 18: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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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吳佳蓉台北16日電)海外資金匯回專法進入倒數階段,會計師提醒,屬於反避稅制度的「受控外國公司(CFC)」預計於專法落日後上路,若擔心查核風險,可把握時間匯回,原訂期限8月14日逢周六,將順延至8月16日。

「境外資金匯回管理運用及課稅條例」(海外資金專法)2019年8月15日上路,為期2年;實施後第1年匯回資金,稅率8%,第2年匯回提高至10%;若投入實質投資,可享優惠各減半為4%及5%。

KPMG台灣所(安侯建業)稅務投資部會計師葉建郎指出,截至7月14日,專法累計申請件數來到1332件、金額新台幣2750億元,單看近一個月(6月15日至7月14 日)申請金額增加136億元,連續兩個月超過百億,比前幾個月回溫,顯見台商有意趕在專法落日前,適用這項台灣首次實施的租稅赦免法案。

葉建郎分析,台商選擇採專法匯回的原因主要有4種,第1,境外資金不易釐清所得年度,難以認定應否補報、計算及補繳,第2,比起其他匯回方式,採專法可享稅率優惠,第3,因境外公司金融帳戶審查趨於嚴謹,導致境外運用受到許多限制。

第4點,是考量到預計於專法落日後上路的CFC法案,將為台商帶來境外資金查核的不確定性。

葉建郎說明,CFC是各國常見的反避稅制度之一,目的是為避免納稅人遞延境外所得在台的課稅義務,而擬實施新制,專法在三讀時,立法院同步通過附帶決議,於專法落日後,政府將評估讓CFC將接續上路,惟目前上路日期未定。

葉建郎指出,雖然CFC法令規定,將以實施以後年度所產生的盈餘開始適用,但因境外公司大多設立於所謂的免稅天堂地區,並無實質營運,仍應留意相關利潤配置之合理性。

葉建郎提醒,CFC制度實施後,納稅人於申報時,需進行一定的資訊揭露或檢附文件,為免日後可能的稽徵查核,可考慮在專法落日前,將境外資金匯回,無疑是條讓資金安心回家之路。(編輯:潘羿菁)1100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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