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審會尚未准增資 蝦皮向金管會申請展延至8/13
(中央社記者謝方娪台北10日電)新陸資辦法今年上路,投審會持續審查蝦皮增資案,依據電支條例規定,蝦皮取得許可後半年內須申請核發執照,13日期限將屆,金管會主委黃天牧今天表示,蝦皮已申請展延至8月13日。
民進黨立委高嘉瑜今天在立法院財政委員會質詢,蝦皮去年獲金管會電子支付設立許可,依法半年內必須增資4.95億元,以達到實收資本額5億元標準,期限5月13日將到期,蝦皮目前進度如何。
黃天牧表示,由於投審會還在審查蝦皮增資申請案,蝦皮目前已向金管會申請展延3個月,也就是延期至8 月13日。
按現行規定,第三方支付業者保管代理收付1年日均餘額若超過新台幣10億元,必須向金管會申請專營電支業務,由於蝦皮2019年日均餘額已高達31億元,因此依法向金管會申請專營電支,金管會並於去年11月13日同意設立許可。
依電支條例規定,專營電支機構必須在取得許可後6個月內,檢具必要文件向金管會申請核發營業執照,條例並規定電支機構最低實收資本額為5億元,由於蝦皮實收資本額僅500萬元,因此必須在5月13日期限內完成4.95億元必要增資。
新陸資認定辦法今年上路,經濟部投審會對陸資的3成認定,改採更嚴格的逐層審視。蝦皮申請海外上層公司匯入資金申請案,年初一度因此撤件,在3月中才再次向投審會遞件申請,目前投審會仍在審查中。
銀行局表示,依據電支條例規定,如有正當理由,半年內申請核發執照期限,可以申請展延,不過展延期限不得超過3個月並以一次為限,換言之,金管會若同意展延,蝦皮最後期限就是8月13日。
如果屆時蝦皮仍無法從第三方支付轉為電子支付,官員表示,以前沒有先例,不過不排除採取措施包含撤銷電支設立許可、限期要求蝦皮保管代理收付1年日均餘額限縮至第三方支付規定的10億元以內等。(編輯:郭無患)110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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