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陸特定鋁箔2/22起課徵臨時反傾銷稅 為期4個月
2021/2/18 12:40(2/18 13:12 更新)
(中央社記者吳佳蓉台北18日電)對自中國進口的特定鋁箔反傾銷案初步調查結果出爐,財政部表示,初判認定有傾銷事實,並對國內產業造成實質損害,22日起將先課徵4個月臨時反傾銷稅,以保護國內廠商,終判最晚8月上旬有結果。
中鋼鋁業公司2020年8月向財政部關務署申請,要求對自中國進口的特定鋁箔課徵反傾銷稅。中國為全球鋁箔第一大出口國,近年產量過剩對外傾銷,陸續已遭美國、歐盟、墨西哥等國課徵反傾銷稅,大量鋁箔轉向鄰近的台灣市場拋售,侵蝕國內業者生存空間。
關務署表示,經與經濟部一起完成初步調查,認定確有傾銷情事,且已對國內產業產生實質損害,19日起將啟動下一階段的最終調查,預計最快6月上旬、最晚8月上旬完成終判,決定是否正式課徵為期5年的反傾銷稅。
關務署官員說明,在終判結果出爐前,為保護國內業者,緩解傾銷損害,宣布從22日起,將先對自中國進口的特定鋁箔課徵為期4個月的臨時反傾銷稅。
至於臨時課徵稅率,關務署官員指出,初判調查期間有4家中國廠商願意配合提供資料,可視個案情形訂定個別稅率。
其中,上海神火鋁箔公司臨時課徵稅率為28.28%,廈門廈順鋁箔公司為19.86%,昆山鋁業公司32.36%;江蘇大亞鋁業公司及丹陽市精益鋁業公司等兩家關聯企業,則一同適用29.1%。其餘中國特定鋁箔製造商或出口商,則一律以32.36%課徵。
關務署說明,後續進行最終調查,將展開實地查核,視實地查核結果及其他可能出現的新事證,終判決定的反傾銷稅稅率未必會與初判的臨時課徵稅率相同。
此次調查的涉案貨品「特定鋁箔」,用途為包裝用鋁箔,一般廣泛用於民生日用包裝材料,除可為食品包裝,也可作為香菸褙紙及金銀紙等。(編輯:黃國倫)1100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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