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訪/稅收短徵地方連帶衝擊 財長:統籌款少撥102億元
(中央社記者吳佳蓉、劉姵呈台北24日電)營所稅短徵加疫情影響,財政部長蘇建榮表示,今年稅收估短徵千億,連帶使中央撥付給地方的統籌分配稅款也將減少新台幣102億元,提醒地方政府量入為出,審慎思考施政優先順序。
地方財源分為自籌及中央發給的統籌分配稅款;其中,中央統籌稅款由所得稅、營業稅、貨物稅及土增稅組成,依照稅收預估數,中央會逐月發放統籌款給地方政府。若最終實際稅收高於預估數,隔年1月中旬決算後會加發「超徵紅包」,相對,若實際稅收短徵,能領到統籌款也得跟著降低。
據財政部統計,從2014年至2019年中央政府連6年實際稅收高於預算數,地方政府領到80幾億至近200億元不等的「超徵紅包」;但隨今年稅收情勢反轉,地方政府不僅拿不到超徵紅包,每月可領的統籌款也得減撥,得勒緊褲帶、學習「由奢入儉」。
財政部長蘇建榮於接受中央社專訪時指出,今年以來營業稅、土增稅稅收均比預算目標更多,但所得稅、貨物稅則短徵,受此拖累,估整體中央統籌稅款也將短徵,已陸續通知地方政府,從9月起至年底,將減少撥付統籌款款,金額合計約102億元。
蘇建榮表示,後續看下半年稅收狀況會再滾動調整,隔年1月中旬結算時,會依照實際情形「多退少補」;102億占地方今年可領統籌款比重約3%,比例不高,但仍要先做預告,提醒地方政府「不要花太兇」,尤其是受債務控管、需逐年償債縣市,應謹慎考慮施政優先順序。
蘇建榮提醒,地方政府應進行更有效的財政管理,才能解決本身財源問題,不論是中央統籌款還是補助款,都是按照固定公式分配,當母數沒變大,固定能分的就是那些;找縣市來談分配公式調整,每個地方想採用的分配標準都不同,實際上很難取得共識,修法不易。
有效財政管理不外乎開源及節流,在開源方面,蘇建榮認為,房屋稅、地價稅及土增稅等地方稅,權責並非全都在中央,例如房屋稅、地價稅的稅基評定地方就可自行決定,應自行好好努力,有足夠稅收才能有良好地方建設,另外也能做資產活化,不要太仰賴統籌款及補助款。
蘇建榮以「囤房稅」為例,根據現行機制,非自住房屋稅率最高為3.6%,為自住房屋的3倍,但目前只有台北、宜蘭及連江3個縣市採用,此外,稅基方面,藉由調整新建房屋標準單價或適度調整地段率,一樣也能達到效果,應先善用既有工具。
蘇建榮認為,「囤房稅可以喊,但意義是什麼,怎麼去落實?」韓國對囤房者課重稅,結果轉嫁至租屋價格,使想租房的無殼族想租也租不到;若直接規定一人有幾房以上就是囤房,標準套用在不同縣市,結果都不同,並可能殃及無辜。(編輯:潘羿菁)1090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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