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燦昌遭起訴主動請辭 金管會將研議其他處置
2020/7/30 19:29
(中央社記者劉姵呈台北30日電)第一金董事長廖燦昌因遠航掏空案,遭北檢起訴後,今天向財政部請辭並獲准。金管會表示,會從銀行負責人應具備資格準則,檢視廖燦昌是否有「不誠信不正當」事實,會再研議其他必要處置。
遠航掏空案今天偵結,台北地檢署起訴負責人張綱維等10人,其中包括時任合庫金董事長、副總廖燦昌及黃伯川,兩人目前現職分別為第一金董事長及土銀董事長。
其中,廖燦昌中午已向財政部主動請辭,且被獲准。外界質疑,廖燦昌搶先請辭,可避免被金管會作解職處分。
對此,金管會銀行局長莊琇媛表示,人事部分會尊重財政部的處理,但監理部分,因目前司法還未進入三審定讞,金管會將根據現有掌握的資料,並依照銀行負責人應具備資格條件兼職限制及應遵行事項準則第3條第13款,去檢視廖是否有構成不誠信不正當的事實。
媒體也關注,廖燦昌循兆豐銀前董事長蔡友才的做法,以「請辭」代替「被解職」外,也可讓自己避免陷入5年禁止回鍋金融圈的困境。
莊琇媛回應,他已經解任、不在職,代表其危害金融機構健全經營的危險已不存在,因此,金管會針對已離職的人不會再作解職處分,但仍會從銀行法第61條之1規定來檢視並研議,後續有無需要作出「其他必要的處置」。
兆豐銀行紐約分行於2015年涉嫌洗錢案,遭美國監理機關重罰,但蔡友才卻早一步先請辭,金管會認為蔡友才未盡監督之責,2016年9月對蔡友才祭出解職處分,依照規定被解職處分者5年內不得重回金融圈,最後因蔡友才不服提告,最高行政法院判決金管會敗訴。後來金管會有提到,不排除未來會對金融機構的「非現職」人員,將改採其它必要處分。(編輯:潘羿菁)109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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