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商會籲釐清高階白領定義 勞動部:會去了解
(中央社記者吳欣紜台北10日電)美國商會今天提出多項勞動政策建議,其中提到目前沒有事業單位取得高階白領納責任制的適用,籲釐清高階白領定義,勞動部則說,實施至今沒接到意見,會與美國商會接觸了解。
台北市美國商會今天發表「2020台灣白皮書」,書中針對勞動政策提出多項建議,包含釐清高階白領可申請責任制的定義、放寬或修正臨場健康服務人數規定或計算、法規應重新審視工作與僱傭關係在數位世界的定義等。
勞動部歷經多次討論,在去年5月23日正式公告將月薪新台幣15萬以上的監督管理人員納入勞動基準法84條之1(俗稱責任制)的適用對象,但美國商會表示,「迄今並無公司或事業依循該函令成功取得台北市政府勞動局之豁免核准」,呼籲勞動部對於定義進一步釐清。
勞動部次長王尚志今天表示,要適用責任制必須經過幾個程序,包含勞雇雙方需要書面約定、報當地主管機關核備等。
王尚志也提到,此法規在公告時已經將定義寫得很清楚,包含薪資達到月薪15萬元以上,且符合勞基法施行細則中的監督管理人員定義,公告後至今美國商會都沒有提出意見,後續會再跟美國商會接觸了解想法。
勞動部官員則表示,根據了解,已經有2家事業單位提出申請,其中一家已經核備、另一家則因核備資料不齊全已經退回。
除了高階白領定義外,美國商會也呼籲勞動部應因應醫護人力短缺,放寬或修正臨場健康服務人數規定或計算;根據現行規定,聘僱百人以上企業,應僱用或特約醫護人員辦理健康管理、職業病預防等勞工健康保護事項。
王尚志表示,勞動部由於很重視勞工職場健康,因此勞工健康保護規則中有臨場照護規定,但企業不一定要僱用,用特約也可以,且法規是分階段實施,不是一次全部企業都上路,美國商會提出這項建議,勞動部也會去了解或解釋法規。(編輯:陳政偉)109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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