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證券期貨業啟動居家辦公須達4條件
2020/4/9 21:04
(中央社記者劉姵呈台北9日電)疫情延燒,不少金融機構實施居家辦公,金管會證期局今天表示,居家辦公須達發生重大社區感染案例、員工確診、一半員工有居家隔離或檢疫狀況等4條件,且資安、風險控管及內控機制也必須到位。
外界關注證券期貨商因有營業員和自營部門,若採行居家辦公,如何維護客戶權益,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期局副局長蔡麗玲表示,無論是居家辦公或異地辦公,資安控管、風險控管與內控機制都必須到位。
不過,她表示,證券期貨業會優先採取異地備援的方式,未來將視疫情變化,將居家辦公作為異地備援後的選項,後續也會訂定相關配套。
蔡麗玲進一步表示,證券商、期貨商或投信業啟動居家辦公須達4個條件,首先是有發生重大社區感染案例;其次為員工確診;第3則是一半員工有居家隔離或檢疫狀況;最後是其他特殊情況需求。
蔡麗玲說,證期業一旦啟動居家辦公,必須先向證交所或期交所申請,再事後通報金管會。
她表示,營業員接單從公司電話轉到居家辦公者的手機或電話,留下客戶的下單紀錄,大多券商都可以做到留存音檔,但也有少數設備無法達到的券商,就必須採用相關配套。
也就是說,營業員手機要錄音之外,同時也要回報公司接單情況,以避免有竄改,產生後續爭議,進而影響客戶權益。
至於自營部門下單部分,蔡麗玲說,營業員自行下單須透過公司系統管控,會另拉VPN網路管控資安,公司就可掌握下單後的狀況。
另,考量實際情況,公司也可採用錄音、錄影的方式,也就是在家架設裝備或遠端錄影,將交易時間與過程記錄下來。證期局說,相關具體作法會再交由證交所、期交所及投信公會研議公告。(編輯:林興盟)1090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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