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資金匯回規模達18億 銀行業3面向搶商機
(中央社記者劉姵呈台北22日電)財政部統計,境外資金回流專法自8月15日上路,截至10月1日已有11案申請核准,合計匯回資金達新台幣18億元,銀行業者也整合資金、稅務、投資3大面向,積極爭取台商回台投資、境外資金回流商機。
為響應政府推動台商境外資金回流政策,讓台商企業資金使用效益與稅負得以優化,首先,資金方面,台新銀行法人金融事業總處執行長林淑真表示,將結合金控旗下證券、投信、投顧及外部會計師事務所等資源成立專案團隊,針對專法內容、資金運用、稅務諮詢、專戶開立、金融商品、實質投資規劃、優惠存款及融資方案等提供台商專業諮詢。
台北富邦銀行也表示,今年起也推出特色融資方案,例如專為台商設計的「台商回流融資專案」,提供客戶更多融資選擇;此外,也整合集團資源,結合證券的私募基金及投信的各式基金提供企業客戶完整的「一站式金融服務」,滿足回台資金投資的多元需求。
不過,資金匯回不只有專法一條路可選擇,玉山銀行也補充,個人資金方面,可透過解釋函令的方式匯回,只要台商可以提供資料,證明資金性質,可以循現行稅法匯回,並針對核課期間內的所得進行課稅,雖不像專法可享優惠稅率,但回台資金的自由運用度相對較高,客戶可視自身境外資金情形與需求,進行綜合評估。
再者,稅務方面,台新銀表示,將透過種子講師的培訓,採單一窗口、客製化、彈性化的運作,協助台商境外資金在2年內順利匯回專戶,享有第1年8%、第2年10%優惠稅率;此外,若台商進行實質投資,稅率可再減半為4%、5%。
玉山銀行表示,近期也邀請會計師針對資金回台方式與匯回管理運用及課稅條例,進行解析專戶設立的具體辦法,以及資金匯回所衍生的金融投資、實質投資需求進行詳細的說明,協助客戶順利將資金匯回,提供最適合的資產配置建議。
「境外資金匯回管理運用及課稅條例」(俗稱海外資金匯回專法)今年8月15日上路,為期2年;實施後首年匯回資金,以稅率8%課徵,次年提高至10%,匯回後若進行實質投資,可再享4%及5%的減半優惠稅率。(編輯:楊凱翔)108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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