潤寅詐貸案 金管會開罰9家銀行800萬元
2019/10/17 19:23
(中央社記者劉姵呈台北17日電)潤寅實業涉嫌以不實應收帳款向13家銀行詐貸逾新台幣80億元,金管會今天公布,其中9家銀行有徵授信與存匯作業2大缺失,將開罰800萬元,另4家銀行缺失輕微不開罰。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銀行局今天表示,潤寅實業及其關聯戶於今年6月無預警失聯,造成多家授信往來銀行損失,針對13家銀行辦理潤寅集團授信案所涉缺失,依金融檢查結果將處分其中9家銀行。
銀行局官員表示,遭開罰的9家銀行,合計罰鍰高達800萬元,有徵授信、存匯作業與2大缺失。
首先,沒有有效建立內控制度,有徵授信作業缺失的銀行有台灣企銀、王道銀行,各被罰200萬元;另外3家銀行包括兆豐銀行、元大銀行和星展銀行僅處糾正、未罰鍰。
官員補充,兆豐銀未辦理應收帳款融資,只有徵授信作業面的缺失;星展銀、元大銀都有作應收帳款融資,但評估過程有考慮營收情況、有調整授信額度。因此,金管會認定這3家銀行缺失情節較輕微,額度也有作控管,屬於作業面缺失,僅核處糾正。
此外,未落實確認客戶身分程序及帳戶或交易的持續監控作業,有存匯作業缺失的銀行有華南銀行,開罰150萬元;國泰世華銀行與第一銀行,各開罰100萬元,以及合庫銀行開罰50萬元。
官員表示,剩餘4家銀行包括高雄銀行、安泰銀行、陽信銀行和玉山銀行,因為沒作應收帳款融資,且金額小、缺失輕微,僅函請銀行作行政導正及改善,並未開罰。
金管會指出,銀行辦理應收帳款融資業務,有助於廠商及企業營運資金週轉運用,對於銀行而言,也屬資金用途與還款來源明確的授信,希望銀行透過這次經驗,精進銀行徵信、授信與貸後管理上制度面與銀行執行面的專業效能,健全銀行業務經營。(編輯:張良知)108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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