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永豐銀未代墊何壽川保釋金 不需開罰
(中央社記者劉姵呈台北15日電)針對立委爆料永豐金前董事長何壽川於2017年6月銀行下班時間,提領金庫高達新台幣7500萬元的現金。金管會銀行局今天提出3點說明,強調此案已經處理完畢,並要求銀行改善,不需要開罰。
時代力量立委黃國昌14日於立法院財委會上爆料,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檢查局金檢時發現,永豐金前董事長何壽川於2017年6月16日晚上,從15個非本人帳戶中,分別提領現金共高達新台幣7500萬元,隔天又存回帳戶。
針對2017年6月16日當天永豐銀行在營業時間後大額現金交易,金管會銀行局今天提出3點說明,首先,永豐金前董事長何壽川在2017年8月17日遭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以違反金融控股公司法等起訴,其保釋金來源,金管會已經予以了解,是由何壽川從他本人帳戶提領現金予以支應。
再者,金管會指出,向永豐銀行了解,2017年6月16日當天的交易,當天該行多名行員因三寶授信案遭檢調單位約談,該行多名行員為因應可能面臨須繳交保釋金,先行向該行其他行員借支,後因無須繳交保釋金,因此,未動用該筆款項並予以返還。
金管會強調,該資金並未用以支應何壽川的保釋金,永豐銀行也無代墊何壽川的保釋金。
第三,金管會指出,相關提款程序均由客戶本人親簽開立提款條,且相關現金提領均有傳票及帳務作業紀錄,並有依規定向法務部調查局申報大額通貨交易。
至於媒體提問永豐銀這次作業有無違反內控內稽規定,銀行局副局長黃光熙表示,檢查報告是看到了一些情況,但各個缺失都還要作了解與查證,最後會再依照個案的情形作判定。此案目前已經處理完畢,要求銀行針對這些情況作改善即可,還不到開罰的程度。
此外,媒體也提問如果銀行發生客戶有類似的狀況,銀行該如何處理,黃光熙也說,像是點鈔、核對作業,另外除了大額提領外像是換零錢等,都需要一個準備的時間,會依照個案來認定。
永豐銀行14日也發布新聞稿回應,2017年6月16日當天相關提款程序都是客戶親簽開立提款條,且銀行營業部金庫尚未關閉前提下,要配合大額提款金額,本來就需要較長備鈔及清點的時間,因此才會在完成帳務處理程序後,於營業外時間完成提款程序。(編輯:趙蔚蘭)108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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