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邦人壽投資國外股票有缺失 保險局開罰240萬
(中央社記者劉姵呈台北26日電)金管會今天表示,富邦人壽辦理國外股權投資有評估欠詳實、對投資標發生重大信用風險事件未通報或通報內容未詳述等內控管理缺失,違反保險相關法令,開罰新台幣240萬元罰鍰。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保險局副局長王麗惠表示,去年對富邦金控辦理一般業務檢查時,發現富邦人壽辦理國外股權投資有違反保險相關法令規定,共有2大缺失。
首先,富邦人壽投資前評估有欠詳實,如買進分析報告缺乏對投資標的整體現金流量的分析、推薦買進理由不充分及未留存內部投資會議決議。
第二,富邦人壽投資後相關風險管理有欠妥當,包括像是未就發行者發生重大市場負面訊息時妥適分析並留存紀錄、評估報告未檢附投資標的的最近財務狀況、對投資標的發生重大信用風險事件未通報或通報內容未詳述可能的風險。
其中,在對投資標的發生重大信用風險事件未通報或通報內容未詳述可能的風險這一部分,罰鍰金額為60萬元,其他部分總計為180萬元。
針對媒體提問富邦人壽是否因投資有造成損失被開罰,王麗惠表示,金管會不會因為投資有損失就對公司開罰,這次的個案為投資標的的信用情形有異狀,金管會認定富邦人壽在內控的設計欠周延,以及投資前後的評估欠妥適;另外,富邦人壽通報層級跟內容,寫的不夠詳實及嚴謹,不足以讓內部管理階層認知相關的風險。
至於開罰的標準該如何認定,保險局官員舉例,像是有些信評機構發布新聞揭露這個標的財務狀況有問題,或是此標的公司涉有作假帳等問題,但公司相關人員卻沒有向上通報,讓高層了解投資標的會產生的嚴重性與風險。
王麗惠表示,金管會檢查局是去查公司內控的程序有沒有落實,以及有沒有詳實評估對公司可能產生的風險情形,並不是以投資的賺賠來決定開不開罰。
今年以來金管會密集開罰保險公司,缺失包括違反個資保護、招攬過程未明確告知保戶重要事項等,統計保險局今年對保險業開出共63張罰單,合計罰鍰達到1億590萬元,其中個案罰鍰最高的為南山人壽「境界成就」系統問題,罰鍰高達3000萬元。(編輯:蘇志宗)1080926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