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BM收購紅帽不傷害市場競爭 公平會准了
(中央社記者潘姿羽台北3日電)IBM以340億美元收購開放源軟體公司紅帽(Red Hat),成為IBM有史以來金額最大收購案,備受市場關注,公平會委員會議考量此案沒有顯著限制競爭的不利益,今天通過不禁止結合。
IBM在全球從事各類資訊科技(IT)解決方案的開發、生產及行銷,經營企業IT軟體與系統,如伺服器、儲存系統、雲端及認知產品,以及IT建置服務,如商業諮詢及IT基礎架構服務。紅帽則是開放源軟體及相關支援服務的全球供應商,採用結合社群力量的模式,為企業客戶開發並提供各類開放源軟體服務。
IBM董事長兼執行長羅睿蘭(Ginni Rometty)去年對此案表示,收購紅帽將帶來大轉變,扭轉雲端市場的一切,而IBM將成為全球首屈一指的混合雲供應商,提供企業唯一的開放雲端解決方案,釋放雲端的完整價值。
不過因IBM收購行為符合公平交易法結合定義,且在台灣「部署導向應用程式平台」(Deployment-Centric Application Platform)的市場占有率達到公平交易法規定的結合申報門檻,須向公平交易委員會申報事業結合。
公平會委員會議今天通過結合案,主要原因是結合前IBM與紅帽在台灣「作業系統」、「事件驅動中介軟體」、「部署導向應用程式平台」等3個產品市場具有水平競爭關係,但因結合所導致市場占有率的增加幅度很有限。
公平會也詢問終端客戶、競爭對手及產業研究機構的意見,大多表示參與結合事業的產品不具有緊密替代關係;此外,結合後市場上仍有Amazon、Microsoft等大型業者持續參與競爭,公平會因此認為,IBM與紅帽結合後,不至於顯著改變市場結構,或有大幅減損競爭程度的情況。
公平會同時考慮了IBM與紅帽是否會藉由阻礙對手存取開放源程式碼、降低紅帽產品開放性、改變與現有雲端供應商的合作關係等方式,延伸市場力或損害鄰接市場競爭等疑慮,但因IBM結合後,還是得面臨來自開放源軟體社群的壓力,且可以替代紅帽產品的開放源軟體眾多,他們應沒有封鎖競爭的能力。
審查過後,公平會認為,此結合案沒有顯著限制競爭的不利益,因此不禁止結合。(編輯:鄭雪文)1080703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