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創沙盒實驗若排除防洗錢 顧立雄:說不過去
(中央社記者潘姿羽台北30日電)金融科技創新實驗擬納入洗錢防制與打擊資恐,外界擔憂新創無力負擔高額衍生成本,金管會主委顧立雄表示,新創業者不適用「說不過去」,而且洗防不必然需要高成本,業務風險低,工作便愈簡易。
金管會3月25日預告「金融科技創新實驗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辦法」草案,考量金融科技創新實驗型態多元,不同實驗業務所應遵循的洗錢防制及打擊資恐規範不盡相同,因此訂定此辦法,以利業者遵循辦理。
不過有媒體指出,若新創業者於監理沙盒進行金融科技創新實驗時,也須符合防洗錢的規範,可能會衍生龐大的成本,新創業者將難以負擔。
顧立雄今天於國際金融法研討會會前受訪時表示,依金融科技發展與創新實驗條例規定,創新實驗於實驗期間不得排除洗錢防制法、資恐防制法,加上國際上強烈要求金融業必須實施洗錢防制,台灣不可能去規避洗錢防制的適用;再者,律師、會計師也都必須符合洗錢防制,新創不適用「說不過去」。
顧立雄進一步說明,要做洗錢防制就得花費高額成本,這樣的說法不盡然正確,因為洗錢防制程度是依據業務風險而定,風險愈低,洗錢防制工作愈簡易,當風險愈高,要做的標準自然愈高。
以金融監理沙盒已通過的外籍移工跨境匯兌個案為例,顧立雄表示,此案匯款人是外籍移工,匯款金額必須跟薪資收入匹配,匯款對象必須和匯款人有身分關聯性,在這樣的情況下,身分明確、金額一定,很明顯屬於風險低的跨境匯兌,洗錢防制工作就比較簡易。
顧立雄表示,簡單來說,洗錢防制的程度與業務範圍單純與否有直接關聯,新創業者不可能去做到經營整個金融業的業務範圍,這也就是現在金管會提出「有限執照」的概念,可以根據有限執照的業務範圍,決定業者洗錢防制要做到什麼程度。(編輯:張均懋)108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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