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批雙子星案流程 北市:依規定辦理
(中央社記者黃麗芸台北11日電)社民黨籍台北市議員苗博雅今天指出,台北市捷運局違反甄選作業流程,遲未發出審定條件通知函,質疑未照遊戲規則走;台北市捷運局主秘王偉則說,作業程序均依規定進行。
台北市長柯文哲9日表示,台北雙子星案進度遲滯,是因經濟部投審會遲遲無法確定得標廠商南海發展集團是否為中資,各單位開始行文「會陸委會、會外交部,我每次都說是千百會」;投審會則回應說,正依法定程序積極處理此案。
苗博雅、經濟民主連合召集人賴中強上午共同舉行「雙子星案『千百會』?市府別再搞曖昧!」記者會,她指出,雙子星為國家門面,政府本應對廠商資金來源嚴格把關,但台北市政府在批評投審會之前,自己卻未遵守作業流程。
她表示,按捷運局甄選作業流程規定,核定最優申請人後,應以書面通知最優申請人審定條件,並在確認審定條件後30天內完成簽約,但香港商南海發展集團和馬來西亞商馬頓有限公司獲核定為最優申請人後,迄今遲未發出審定條件通知函。
苗博雅質疑,捷運局是否要等投審會通過南海集團審查後,才發給審定條件,如此則違反原定作業流程,恐有為南海量身修改遊戲規則,希望北市府「該怎麼辦就怎麼辦」,不要搬石頭砸自己腳。
賴中強也指出,雙子星案前5次投標文件僅開放「本國法人」和「外國法人」申請,這次招標卻新增「大陸地區設立登記一年以上之公司」也可申請,是否為特定申請人開後門、轉彎。
王偉回應表示,關於審定條件函送期限部分,若有不可歸責於最優申請人的狀況,可適度延長期限。
他說,投資契約書現仍在確認及簽核程序中,加上最優申請人新專案公司的設立申請作業仍在投審會審議中,待上述事項確認後就會書面通知最優申請人,製定契約份數和繳交履約保證金,完成簽約程序。
王偉指出,關於申請人資格條件規定部分,則是依民國105年6月修正發布的「台北市辦理台北都會區大眾捷運系統開發用地徵求合作開發投資人財力及開發資金認定基準」辦理。
高達新台幣600億元的雙子星開發案,歷經6次招標,去年底確定由南海集團獲得最優申請人資格,捷運局預計今年3月底與廠商簽約,114年可完工營運;但經濟部去年底指出,依股權結構顯示南海集團並非中資,而母公司南海控股申請案則仍在審查。(編輯:李亨山)108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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