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岸風電躉購費率出爐 經部盼開發商別輕言放棄
(中央社記者廖禹揚台北30日電)經濟部今天公布108年度再生能源躉購費率,其中爭議多時的離岸風電費率拍板每度5.516元,降幅較草案縮減,經濟部次長曾文生也在記者會中喊話,希望國內外開發商不要輕言放棄。
經濟部今天上午召開再生能源躉購費率審定會,下午隨即舉行記者會,公布今年度費率,離岸風電費率拍板每度5.516元,降幅縮減至5.71%,曾文生表示,費率都是按照公式計算,納入業者提出具體可佐證資料,考量國內外制度差異等因素,包括台灣海床較軟,需使用成本較高的套筒式水下基礎,海上可施工天數較短,以及業者須自行負擔併網成本等。
先前預告草案中,離岸風電費率較去年大降逾1成,引起開發商反彈,甚至暫停執行中計畫表示要重新評估可行性。曾文生說,現在還不知道開發商評估結果,但他還是要對所有再生能源業者喊話,強調政府推動再生能源發展的決心,希望國內外開發商都不要輕言放棄。
至於先前草案中遭開發商反對的新增3600滿發小時上限及取消前高後低階梯式費率,經躉購費率審定委員會討論也採取折衷作法。
滿發小時上限部分,委員會認為還是必須加入財政支出控管機制所以保留,但提高門檻並採取階段式,4200滿發小時以上,依躉購費率75%計算,每度4.137元,4500滿發小時以上則打5折,每度2.758元。
能源局長林全能表示,過去年售電量是按示範風場的4MW風機實際發電量計算,但今年為反應未來多採8MW風機的趨勢,改由開發商推估風場發電量加權計算,從3600提高到3750滿發小時,而滿發小時上限則是依此為基礎計算。
曾文生說明,考量到發電狀況受天候及開發商技術、運維狀況影響,為肯定開發商本身的努力,保留10%餘裕,將第一階段滿發小時上限設為4200,而若第二階段4500滿發小時上限,委員會判斷天候影響較大,因此再打折扣。
先前草案原定超發額度以台電迴避成本計算,林全能說明,因後來發現再生能源發展條例中規定躉購費率不得低於下限費率,若採迴避成本計算可能因違法而作廢。
草案中擬取消的前高後低階梯式費率這次會中則拍板保留,但前後期費率比例從7比3調整為6比4,林全能表示,希望業者能因階梯式費率爭取到更多專案融資,但確保後10年也能積極投入風場維運。
曾文生表示,今年度再生能源躉購費率整體下調,對電價影響應該會稍微降低,但仍要推算2025年總發電量及各種發電配比,目前尚無明確計算數字。(編輯:黃國倫)1080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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