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品改效期 葡萄王:承擔一切法律上責任
2019/1/3 13:49
(中央社記者韓婷婷台北3日電)葡萄王生技涉竄改效期案,台北地檢署今天偵查終結,董座認罪緩起訴。葡萄王發出聲明表示,涉違規情事主導者與決策者,並非現任董事長,但積極面對願承擔一切法律上責任。
台北地檢署偵辦葡萄王生技公司竄改效期案,今天偵查終結,檢察官認定董事長曾盛麟涉及詐欺等罪嫌,因全數認罪,予以緩起訴處分,曾須支付公庫新台幣1000萬元。
另外,曾盛麟胞姊、葡眾公司總經理曾美菁涉及一起背信案,檢方依背信等罪將她起訴。
對於相關涉案同仁作成緩起訴處分一事,葡萄王生技發出聲明稿表示,產品改標事件是已離職陳姓主管主導,涉違規情事主導者與決策者並非現任董事長,現任董事長面對公司出現管理面問題願勇敢承擔、積極面對。
葡萄王表示,對於台北地檢署作成緩起訴處分,予以尊重,針對過往公司內部治理疏漏,再次表示遺憾及歉意,願承擔一切法律上責任,未來將加強內部管理。
歷經此一事件,內部檢驗與庫存報廢等管理制度均已強化,自2014年11月7日起進行一系列內部改革,並成立跨部門食品安全委員會。
為保障消費者權益,對於案發當時購買相關產品(晶識王跟UA3美纖菌)消費者與客戶,已提供全面退換貨服務,並與相關廠商達成和解。
至於葡眾的部分,葡萄王表示,相關案件屬葡眾總經理個人行為,旗下子公司葡眾尊重司法,全力配合後續案件審理,目前營運一切正常。(編輯:張良知)108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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