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處分質押大同持股有損失 華映解釋原因
(中央社記者潘智義台北19日電)面板廠中華映管日前公布,債權銀行處分質押大同公司股票,損失新台幣1億1118.4萬元,並非實際損失,而是以每股均價30.38元,低於大同11月30日收盤價40.5元計算所得。
根據華映重大訊息,債權銀行在12月14至18日處分質押大同股票,合計1094萬4773股,每股均價新台幣30.38元,交易總金額3億3246.1萬元,損失1億1118.4萬元。
華映指出,多年前取得大同股票價格應低於此次處分均價30.38元,但因債權銀行京城銀行處分質押大同股票,採權益法認列,以大同11月30日收盤價40.5元為基準計算所得數字。
法人表示,華映因已向法院聲請重整及緊急處分,按理債權銀行京城銀行不能處分華映質押大同股票,但因雙方在貸款契約簽有但書,同意京城銀行可以賣股,所以京城銀行才能在12月14至18日處分華映質押大同股票1094萬4773股,將華映直接持有的0.47%大同股票全數出清。
另外,中華映管公司百分之百控股的中華映管百慕達公司也持有大同公司股票,持股比例約2%。
中華映管13日在台灣證券交易所重大訊息說明記者會表示,今年面板供過於求,加上美中貿易戰影響,造成面板價格崩跌,經營十分辛苦,中華映管迄今尚積欠轉投資的中國大陸華映科技貨款約人民幣33億元,其中逾期貨款人民幣20億元。
中華映管解釋,身為子公司華映科技第一大股東,卻遭第2大股東福建省電子信息集團代子公司催款,並揚言採取法律行動,以至於影響債信,造成中華映管百分之百控股的中華映管百慕達公司向香港民生銀行貸款無法展延,在12月18日產生貸款違約。
不過,法人指出,大致看來,華映向台灣的銀行貸款均按時攤還本金、利息,這次的債務危機,主因轉投資中國大陸子公司華映科技第2大股東福建省電子信息集團催款,才會造成這一波債務危機的連鎖反應。(編輯:黃國倫)107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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