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查本土化 工業局:3家離岸風電商需補件
(中央社記者蔡芃敏台北19日電)政府全力推動離岸風電產業本土化,工業局今天說,3家離岸風電開發商的「產業關聯執行方案」都已送審,目前看來3家都需要補件,且必須是正式的合約,不是合作意向書。
工業局官員說,這3家開發商分別是沃旭能源、哥本哈根基礎建設基金(CPI)與德商達德能源(WPD),已依規定在11月15日前提交「產業關聯執行方案」,工業局上周末加班審閱,並與3家業者會面,預定45天內將審查結果通知廠商。
這3家開發廠商併網發電時程為2021年,共計5座風場,總裝置容量1698MW。
官員說,因每家廠商投資規模不一,補件資料會由律師、具有商業背景的委員審查內容是否對於扶植本土產業有效益;補件後,工業局預計12月與廠商安排一次說明會議。
官員表示,今年離岸風電開發商遴選結果,共有7家廠商、11個離岸風場獲選,將陸續於2020至2024年併網發電,其中,於2021年併網發電的開發商應在今年11月15日之前提交「產業關聯執行方案」,以協助政府建立離岸風電產業鏈,落實風電產業本土化政策;2023、2024年併網的廠商,須在明年11月15日之前提交本土化方案。
官員指出,開發商若違反「本土化」承諾,依合約約定,除了可被處罰高額的違約金外 ,情節嚴重時甚至會被取消遴選資格。
這次送審本土化方案的3家開發商,獲准開發風場以及發電時程分別是:CIP獲得彰芳風場,其中100MW將在2021年併網、452MW在2023年併網;沃旭能源有大彰化東南、大彰化西南兩座風場,都於2021年併網,裝置容量分別為605.2MW、294.8MW;WPD有麗威、允能兩座風場,裝置容量分別為350MW、348MW。
根據工業局資料,規劃在2021年併網的廠商,需要負責電力設施、塔架、水下基礎以及海事工程等項目本土化;2023前併網的廠商,除了2021年要求項目,要再承包機艙組裝、變壓器、配電盤、鼻錐罩、電纜線、輪轂鑄件、不斷電系統等項目本土化。
2024年併網的廠商,要承攬2021年、2023年等本土化項目外,要額外再承諾發電機、葉片、機艙罩、齒輪箱、機艙底座鑄件等項目。(編輯:陸倩瑤)107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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