躉購費率年底拍板 風電業者盼維持歷年標準
(中央社記者廖禹揚台北15日電)經濟部預定在10月底公布明年度再生能源躉購費率草案,開發商以300MW裝置容量估算,台灣與歐洲風場光保險費差異就可能高達4.4億元,盼政府考量台灣特殊風險,維持歷年費率標準。
政府規劃在2025年前設置5.5GW離岸風電,其中通過遴選取得併網容量的開發商若無法在今年底前簽訂購售電合約(PPA),就得適用明年度以後的躉購電價,經濟部能源局目前正在進行明年度躉購費率訂定作業,10月底將公布草案,年底前拍板定案。
不過,由於先前競價開出每度新台幣2.2245元至2.5481元價格,開發商憂心因此影響躉購費率審定委員會判斷,而有大幅調降可能,丹麥商哥本哈根基礎建設基金(CIP)今天從融資保險角度,說明台灣與歐洲離岸風場相異的特殊風險,希望政府理性考量台灣特有的風險因素,將這些額外成本納入躉購費率公式,讓費率至少維持歷年標準;2012年至2018年離岸風電費率約在5.5至6元間,其中以2017年6.0437元最高。
CIP去年開始委託怡安保險(AON)評估在台建置風場風險,AON技術長林彥碩說明,考量2020年之後的天災保險費價格及在地化經驗因素,以300MW裝置容量估算,安裝期間及運維期間保險費共會較歐洲風場增加約3.2至4.4億元。
不過,林彥碩指出,在2022年後,相關保險需求開出,若市場上承保能量不足,需要找尋其他避險產品補足融資銀行要求的保險比例,成本可能再增加。
此外,為融資銀行外部顧問費用買單、歐洲開發商營運時的匯兌風險、安裝船租金成本需考量拉船期間租金、國內產業鏈尚無實績、緊急應變計畫與台灣法令衝突所致的額外成本支出、各項許可證取得時程、兩岸關係等都是台灣風場須考量的額外成本。
CIP財務長徐正穎並指出,根據中國信託商業銀行提供資訊,國內銀行因無離岸風電專案融資經驗,為降低融資風險,會要求國外出口信貸擔保,而國外出口信貸會要求長天期的利率避險,而依目前市面上提供產品試算,以100%、70%、50%避險成數計算加權平均資本成本(WACC),分別為7.19%、6.77%、6.49%,皆比能源局計算今年度躉購費率時採計的6.05%高。
CIP台灣區計畫總監許乃文表示,台灣離岸風電躉購費率計算公式分為期初建廠成本與維運成本,皆包含避險成本,但因目前公式都是參照歐洲風場的參數值,希望政府多加考慮台灣特有風險的保險數值。(編輯:黃國倫)107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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