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岸最後一哩路 電網併聯亮起來
離岸風電專題(中央社記者廖禹揚台北28日電)台灣海峽正築起一道綠色長城,讓乘風而起的離岸風電,蜿蜒地透過密密麻麻如血管的電網,點亮台灣家家戶戶,離岸風電上岸最後一哩路,攸關兆元商機產業未來。
位於經濟部福州街的第一會議室,自春天伊始,土洋廠商穿梭,搶食離岸風電兆元商機;風電裝置容量核配遴選及競標工作今年上半年塵埃落定。
根據國際工程顧問公司4C Offshore評估,全球18個最適合設置離岸風電的風場,有16個位在台灣海峽,尤其彰化外海更是「向風借電」的最佳位置,經濟部規劃在2025年前設置總裝置容量5.5GW的離岸風機,採取先遴選、後競價方式,分別核配3.84GW與1.66GW容量,獲核配容量的12個風場中,就有9個位於彰化外海。
不過,這樣的發展趨勢,也面臨既有併網量不足,須配合台電規劃各年度新增併網量,來安排各風場預定完工併聯時程的問題。
全台高壓饋線共有1萬多條、總長約37萬公里,在全台各地形成綿密電網,就像台灣的血管,將各地所需生活用電送到台灣每個角落,維持民眾正常生活機能所需,但若併網容量不足,即使風機發電量再多,也是枉然。
目前可供離岸風機併網的台電既設電網量約3.5GW,台電預估在2025年前陸續增至10.65GW。不過,在外界質疑離岸風場是否能按照規劃期程完工同時,開發商對電網能否準時到位也心存憂慮。
●台灣案例特殊 併網時程步步為營
有得標廠商私下透露,開發商與能源局簽訂合約中訂有處罰條款,若未按規劃時程完工併聯、或達成國產化等承諾,可能遭處罰款,但若台電併網量擴增工程未按期程完工,即使風機開始運轉也無法將發電送入台灣本島的大電網中,形同虛設,「風機閒置的每一天都是損失」,又該誰來賠?
其他國家建置離岸風機時,通常電網容量都已齊備,像台灣這樣同時開發風機及新增併網容量的案例並不多。業者憂心,「不僅台灣政府沒經驗,在國際上也是少見狀況」。
今年8月底開發商與能源局簽定的行政契約中,對併網時程延宕的究責賠償條款相對模糊;業者強調,其他國家會在契約中明文規定,若併網期程有延遲狀況,會由電網公司做出一定賠償,但併網時程相對風險高的台灣,對這部分卻沒有明確的規範,屆時若無法如期併網,責任歸屬可能會產生爭議。
能否如期併網不只開發商關心,銀行更在意,相關賠償機制的不確定性,讓風電開發廠商憂心忡忡,也讓取得融資的難度更高;業者坦言,「台灣本土銀行都說,花了那麼多心力找出降低風險的措施,最無法避免的問題卻出在政府契約上」。
對政府契約遭到業者質疑,負責推動政策的能源局長林全能解釋,不會以不對等的方式強迫廠商配合,再生能源發展條例中已訂定爭端解決機制,可以透過調解釐清未按期程完工的原因,進而究責;他強調,若台電未按期程完工就要負賠償責任,「同樣地,廠商簽行政契約,我們也保留很多不可抗力因素」。
●海纜上岸共同廊道 衝刺增設電網
林全能說,早在2015年公告離岸風電潛力場址時,就已經在規劃增設電網,可是開發場域高達7成集中在彰化外海。為減少對當地環境影響,能源局規劃「海纜上岸共同廊道」,北側在鹿港外的彰濱崙尾工業區,南側在芳苑,均可容納多條海纜上岸。
台電規劃分別在彰濱工業區北邊及南邊建設開閉所及升壓站,其中彰一開閉所及彰工升壓站所在地為台電自有土地,目前已在進行開閉站及北側上岸廊道建設工作,南側的永興開閉所則在洽購土地階段。
台電營建處處長黃凱旋表示,各風場規劃併網時程不一,為滿足較早併網風場需求,彰一開閉所採161kV線路,「因為超過161kV才需要環評」,因此可節省環評時間,先提供部分併網容量,後續待彰工升壓站完工後,可再轉送去升至345kV,增加輸電效率。
根據台電提供資料,彰一開閉所電網工程分為兩階段,第一階段預計明年3月開工,2021年12月底新增1000MW併網量,第二階段預計2020年10月開工,2023年及2024年底分別新增500MW及1000MW併網量。
彰工升壓站目標在明年年中通過環評,2020年9月開工,並視需求選擇電壓層級,可在2025年12月底完工新增最多2000MW併網量;永興開閉所則預估在2025年12月底新增2000MW併網量。
●電纜大塞車 最怕運作時旁邊還在開挖
彰化外海風場林立,也造成電纜「大塞車」問題,根據規劃,開發商必須自行設置海纜,通過經濟部劃設的廊道上岸,再設置陸纜各自升降壓為符合台電要求電壓後,再送入台電併網點併入電網。
目前彰化外海預定開發風場海纜皆規劃通過北側廊道上岸,但由於風場眾多,施工時程不一,在上岸點規劃就先卡關,各開發商協調未果,連申請籌設許可必備的海岸管理法海域土地使用申請等文件都無法提交,業者表示「因為路線無法確定」,使得整體作業卡關。
此外,業者表示,待上岸點確認後,「各家的陸纜路線又是個問題,因為大家都不希望我已經在運作時,旁邊還有人在施工開挖,如果有意外,該由誰負責?」
能源局目前已出面協助業者協調上岸點及電纜線路安排,能源局能源技術組組長陳崇憲表示,先前根據業者回函說明規劃路線,召開正式會議,業者也自行召開多次會議,幾已定案,僅有部分業者因海纜穿越航道,能源局擔心可能受商船臨時下錨等狀況影響,仍在進行調整。
對於廠商針對陸纜施工可能相互干擾的疑慮,陳崇憲表示,彰工已規劃約20公頃素地,緊臨台電開閉所用地,供廠商建設升壓站及陸纜,「空間絕對夠」,且兩條電纜間本就會有安全距離,無論在初期建設或後續20年間的維運期間,都能安全順利進行。工業局目前已完成11.68公頃土地租售價格審定,並對外公告。
●明年度躉購電價成關鍵
不只是電網及風場工程能否如期如質達成,已獲核配容量廠商對於是否能及時簽定購售電合約(PPA)、適用今年度躉購電價,以及後續躉購電價變動狀況,也感到憂心。
今年離岸風電躉購費率約為每度5.8元,參與競標業者以遴選容量帶起的產業基礎、國產化基礎為前提估算競標價格,最終由北陸電力與玉山能源、沃旭等2家開發商,以每度2.2245元至2.5481元在競價中脫穎而出。
然而,躉購費率與得標價之間高達約3.3元價差,引發部分學者及立委質疑,認為以每年發電138億度計算,躉購費率合約期限為20年,等同約多付出9100億元,因此要求廢除第一標(遴選)。
不過,工研院綠能與環境研究所所長胡耀祖分析,躉購費率與競標所得出的價格架構完全不同,躉購費率是為鼓勵發展再生能源裝置的獎勵機制,用比較好的價格來降低廠商初期設置的風險,因此可要求廠商配合國產化等政策,制定躉購費率的公式與求證過程也較複雜。
業界對價格爭議也有話說。一名不願具名的業者表示,雖然政府一再宣示躉購費率審定有一定程序,但仍擔心之後躉購電價可能會受到競標價格壓低影響而大幅下調;加上台灣規劃要新增的電網容量所需資金將由台電及業者共同分攤,「成本其實比外界所想的高很多」。
「大部分的廠商可能都要適用明年度費率」,身為再生能源躉購費率審定委員會一員的楊鏡堂說,用現有知識及資料去預測未來價格,原本即有高度不確定性,只能盡可能蒐集市場資訊,去年有參考台灣示範風場成本,也會參考各國價格,但「一定要有實際憑證跟數據」,「不是廠商喊多高就多高」。
能源局已正式啟動明年度躉購費率訂定程序,林全能表示,由審定委員會根據成本及每年預估可發電度數估算費率會後,會再舉行公聽會,邀請開發商、消費者、NGO等各界意見,都沒有異議才會做最後訂定。
離岸風電是台灣發展綠色能源的一塊重要拼圖,若一切順利,2020年台灣海峽會出現亞洲第一座具商業規模的大型風場,開啟台灣能源新紀元。
透過遴選及競價取得共約1.8GW併網容量的丹麥離岸風電開發商沃旭能源亞太區總經理暨台灣董事長柏森文表示,台灣在能源轉型過程中,離岸風電雖不是唯一解決方法,但能夠取代部分核能或燃煤發電,加上台灣土地稀缺,陸上發電廠建置空間有限,往海上發展是另一選擇。
離岸風電發展,歐洲走了20年發展的離岸風電產業,台灣急起直追,盼最快2年立竿見影。綠電發展最後一哩路,商機廣袤、挑戰也大。(編輯:林孟汝)107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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