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OGO案大事記
(中央社記者朱則瑋台北6日電)SOGO百貨經營權糾纏10多年,太平洋建設集團總裁章民強、前太流負責人李恆隆、遠東集團總裁徐旭東等人纏訟不休,如今公司法新增的「SOGO條款」,讓原本已理不清的SOGO案更添紛擾。
以下是SOGO案大事記:
--1987年,太平洋建設公司與日本崇光株式會社籌設太平洋崇光百貨,同年11月11日位於台北市忠孝東路四段的第一家SOGO百貨開業,至今全台共7家SOGO百貨,每年創造約新台幣400億元營收。
--2002年,2001年9月納莉風災後,太設集團財務警報大響,為免波及SOGO百貨,集團總裁章民強從集團切割出資本額1000萬元的太平洋流通投資公司(太流),以太流控股SOGO百貨,太百與章家各持有太流4成、6成股權,章家再將股權信託登記給李恆隆。
2002年9月底,李恆隆召開股東臨時會及董事會,通過將太流股本從1000萬元增資至10.1億元,但因會議涉及偽造文書,太流增資的合法性受到質疑,太設章家、李恆隆與徐旭東三方面人馬從此展開SOGO經營權爭奪戰。
遠東集團在10月入主太平洋SOGO百貨,對太流持股99%,之後並多次增資,把太流資本額增至40億1000萬元;另一方面,章民強要求李恆隆返還太流公司60萬股,雙方走上法院。
--2009年,高院認定2002年的增資臨時股東會、董事會涉及偽造文書,並以業務登載不實等罪判決遠東集團遠紡副理郭明宗2個月定讞。
--2010年,經濟部撤銷太流公司6次變更登記,太流的資本額從40億1000萬元,打回原始資本額1000萬元,遠東集團對SOGO持股瞬間歸零,等同失去經營權,遠東集團提起行政訴訟。
--2011年:章民強父子遭控掏空SOGO案無罪確定。
--2013年,最高行政法院判決經濟部敗訴,恢復太流公司40億元增資登記,等同確認遠東集團為SOGO最大股東,握有實質經營權。
--2014年,高院判決章民強勝訴,李恆隆須歸還60萬股太流股票給章民強,這是太設10多年來首度勝訴,但占太流增資後40億元股本比例極低,經營權仍屬於遠東集團。
--2017年,太平洋SOGO百貨改名遠東SOGO。
--2018年,公司法三讀修正通過,其中第9條就是外界俗稱的「SOGO條款」,明定公司設立或其他登記事項有違反刑法偽造文書印文罪章,經裁判確定,由中央主管機關撤銷或廢止其登記,利害關係人也可申請撤銷,經濟部表示,新法不溯既往,但李恆隆表態一定會提出撤銷申請,SOGO案波瀾又起。(編輯:林孟汝)1070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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