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震基金再保爭議總座發聲明 董座自清
(中央社記者蔡怡杼台北1日電)地震基金再保經紀人遴選以及罰則爭議延燒,總經理侯自維今天指出,在董事長陳明仁口頭承諾下,怡安才願意簽下合約。對此,陳明仁強調,自己從頭到尾沒有開過會,哪來的承諾。
住宅地震保險基金董事長陳明仁昨天在立法院財政委員會答詢時,質疑金管會主委顧立雄干預向怡安保經公司求償;顧立雄和住宅地震保險基金總經理侯自維澄清,沒有這回事,無利害衝突問題。地震基金總經理侯自維今天發出聲明稿。
侯自維表示,基金原本去年9月已經遴選好107年的再保經紀人,分別是佳達(Guy Carpenter)占55%為首席再保經紀人、怡安(Aon Benfield)占45%為協同再保經紀人。後來陳明仁臨時指示要更改合約內容,規定須於107年2月28日排完100%認受成份並完成降5%目標,否則罰價差。但兩家皆因內部規範拒絕接受。
侯自維指出,陳明仁擔心找不到再保經紀人致使再保開天窗,因此,率領基金團隊與怡安進行跨國電話會議,電話中陳明仁向怡安提出以下承諾,包含只要2月28日排滿100%認受成份,不管費率多少只罰KPI,不會罰價差;若2月28日沒排滿100%開天窗時,則將罰價差。
陳明仁受訪表示,地震基金再保經紀人遴選作業從去年開始,全台只有佳達、怡安兩家來參與遴選作業,而佳達想要提高價格,至於怡安表達願意降價5%,相關作業一直進行到今年的1月31日,最後由總經理侯自維本人跟怡安簽約,合約上註明怡安同意降價5%,並成為地震基金唯一的再保經紀人。
陳明仁指出,再保經紀人遴選是地震基金總經理的權責,他只有在1月18日當時,在總經理建議下,去跟怡安鼓勵一下,感謝怡安願意擔經紀人,此外,他沒有開過會,又哪來的承諾。
陳明仁表示,怡安是全球最大再保經紀公司,不可能隨便簽約,且合約註明若沒有達到條件,則要賠價差,因此,商業交易應回歸合約。
陳明仁進一步指出,地震基金在金管會要求下,請律師出具兩次的專業意見,地震基金律師第一次的專業意見指出,怡安涉嫌商業詐騙,地震基金應依合約執行索賠價差;第二次專業意見則指出,怡安跟地震基金的爭議,屬於私法領域,依照我國五權分立制度,私法爭議應交由司法解決,公部門行政部門不適宜參與,更不適合指示一方聽從另一方。(編輯:黃國倫)107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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