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契作新藍海 工研院籲產業善用資源
(中央社記者韋樞台北17日電)專利是企業用於法律訴訟時的利器,更應視為生財工具。工研院表示,正接受5家企業運用「專利契作」方式,付費由工研院代研發藍海技術專利,企業應多利用國家資源助競爭力。
工業技術研究院與全球智慧產權專業雜誌IAM(Intellectual Asset Management)今天共同主辦台灣智財商業論壇「IPBC Taiwan 2018」,邀集逾240位國內外科技大廠智慧財產策略長、研發技術長、與政府機關人士等,以實務經驗探討智慧產權商業化,為充實台灣企業的專利彈藥庫貢獻心力。
工研院技術移轉與法律中心主任王鵬瑜表示,智慧財產除了是被動做為訴訟的防禦利器外,更是進可攻、退可守的市場利器。經由積極活化運用後可為企業生財,甚至可與其他公司交互授權、商業談判、打入國際供應鏈,甚至還能進一步投資抵稅,為企業帶來更高的商業價值與穩定財源。
王鵬瑜指出,工研院這幾年接受了5家大型企業以「專利契作」的模式,委託工研院的大批研發人才依據設定的領域和題目來研發非常有潛力的專利,相當類似農業契作的觀念。
王鵬瑜舉例,從事某特定領域製造或服務的企業認為某項未來非常有潛力的發展可以成為專利,因此與工研院協商這項專利的可行性,並付費簽下約3年的合約,未來研發的成果與專利完全由企業擁有。目前已有一家企業委託研發5G通訊的專利中。
但是工研院的角色是輔導產業提升競爭力,因此在「獨享」的方式下,另開發出「共享」模式。他說,企業不必花太多經費委託,一樣由工研院來研發,但成果和專利由雙方共享,工研院可以利用這項專利來協助其餘中小型企業提升競爭力。
王鵬瑜指出,雖然工研院接受「專利契作」的案件和研發人力有限,但工研院已打算從被動接受企業委託逐漸主動出擊與企業接觸,為適合的企業量身打造研發專利,如同台灣的製造業從早年的委託製造(OEM)走向委託設計(ODM)的味道,如此才更能符合與市場接軌的新競爭形態。
他強調,「專利契作」在企業界還不算太普遍,但並非只有出得起錢的大企業才能享有,無法進用太多研發人才的中小企業也可善用工研院的研發能量來合作,為布局藍海策略盡一分力。(編輯:林興盟)107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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