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雄人壽董座代理總經理 保戶權益不受影響
2018/4/3 20:27
(中央社記者蔡怡杼台北3日電)遠雄人壽因內控重大缺失,今天遭金管會重罰1440萬元,並命公司解除總經理趙信清職務。遠雄人壽晚間發表聲明指出,即日起總經理職務將由董事長孟嘉仁代理,保戶權益不受影響。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檢發現,遠雄人壽自96年起,多達14個自地自建案倚賴遠雄集團為其決定及辦理不動產投資開發,顯示公司內控有重大缺失,除重罰新台幣1440萬元外,並解除趙藤雄、許自強的董事職務,且命遠雄人壽解除總經理趙信清、不動產暨放款部張姓主管2位經理人的職務。根據規定,保險業從業人員遭解除職務後,5年內不得回鍋金融業任職。
遠雄人壽晚間發出聲明指出,即日起,總經理職務將由董事長孟嘉仁代理,公司財務、業務推動、保戶權益皆不受任何影響,且各項業務均正常營運。
遠雄人壽表示,孟嘉仁擁有豐富保險業的實務經驗與專業統馭能力,業務經歷十分豐富,對內也全盤掌握組織運作關鍵,未來遠雄人壽在孟嘉仁董事長專業領軍下,以多年的專業經理人資歷,將持續採取穩健經營策略,保障客戶權益的永續經營目標,繼續推動帶領遠雄人壽走向新局。
同時,遠雄人壽也表示,基於公司治理為保險業健全經營的基石,近年來已積極推動專業經理人機制,強化董事會職能,建立良好的公司組織及文化、內部控制制度及法令遵循機制,並遵守保險法法令規範,不斷強化公司治理及法令遵循機制,以維護保戶權益、共同維護保險市場秩序。
2017年遠雄人壽營業收入達新台幣721.7億元,稅後獲利19.3億元,較2016年同期成長123%,每股稅後盈餘(EPS)1.55元;資本適足率(RBC)持續超過300%以上,累計資產總值逾4001億元。(編輯:楊玫寧)107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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