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戶用電千度 新電價每月估漲72元
(中央社記者黃雅娟台北16日電)新版平均電價每度平均2.6253元,調漲3%,台電今天並未公布用電級距。如以台電預計售電收入計算,用電大戶平均漲幅3.45%;如果家戶用電每月1000度,估約增加電費新台幣72元。
電價費率審議會結果出爐,決議將原定平均電價2.5488元,調漲為2.6253元,漲幅為3%;500度以下住戶及1500度以下小商家不調整,估計8成以上用戶不受影響,自4月1日起實施。
以住宅用戶來看,每月500度以下家戶,120度以下非夏月每度1.63元、121至330度每度2.1元、331至500度每度2.89元將不調整;小商家330度以下每度2.12元,331至700度每度2.91元,701度至1500度每度3.44元,也不調整。
根據台電提供資料顯示,這次不調漲的500度以下住宅用戶及1500度以下商業用戶,共1129萬戶,占總用戶數8成,用電量僅13.5%。此外工業大戶用戶僅32萬戶,用電量卻占整體8成以上。
台電今天並未公布用電級距新版對應價格,台電表示,今天決定500度以下住戶及1500度以上小商家不調整,詳細各級距電價要待詳細計算以後,還要呈報到經濟部核准,新電價4月1日才能順利上路。
如以台電售電度數及平均電價計算,3%漲幅分攤至工業大戶及住宅、商家用電量較高者,平均負擔漲幅3.45%。
如果以漲幅3.45%計算,家戶用電501至700度每度將調漲為3.92元,701至1000度每度調漲為4.57元,1001度以上每度為5元;如以每月使用1000度計算,每月將增加72元。
而小商家每月用電1501度以上,若以漲幅3.45%計算,每度將增為4.85元;如果是每月使用度數2000度以上的小商家,每月可能增加支出2500元以上。(編輯:蘇志宗)107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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