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廢最終處置 台電:沒侷限特定地點
(中央社記者黃雅娟台北5日電)台電去年底送出用過核燃料最終處置評估報告,由於瑞典跟芬蘭都有以花崗岩選址的成功案例,台電表示,將優先以花崗岩進行評估,「沒有侷限在哪一個地方」。
台電去年12月13日送交原能會「用過核子燃料最終處置技術可行性評估報告 」,針對台灣潛在處置母岩特性調查與評估,台電表示,未來最終處置及選址,無論是公民協商或是公民投票,都會依法規及行政程序進行。
台電指出,潛在處置母岩調查,以花崗岩、泥岩及中生代基盤岩做分析,而花崗岩在瑞典跟芬蘭已經有選址確定的案例,因此優先就花崗岩做為最終處置的評估,由於目前還沒有實際鑽探,其他地質也不排除。
依台電公司「候選場址建議調查區域報告」研究結果顯示,排除像是火山、斷層等地質特性、以及水庫集水區、地下水管制區、高人口密度等非地質特性區域,台灣本島及離島剩餘約4480平方公里可成為高階核廢料候選場址建議區域,約為全島面積的8分之1。
而根據台電報告,花崗岩以台灣東部中央山脈中出露最多,西部離島則有金門、馬祖、烏坵等花崗岩島嶼。
台電依照放射性物料管理法規定,2006年提報「用過核子燃料最終處置計畫書」,並經原能會核定。最終處置計畫分為五階段,分別為潛在處置母岩特性調查與評估(2006~2017年)、候選場址評選與核定(2018~2028年)、場址詳細調查與試驗(2029~2038年)、處置場設計與安全分析評估(2039~2044年)及處置場建造(2045~2055年)等五個階段,預定2055年啟用。
台電公司高放處置計畫目前已完成第一階段潛在處置母岩特性調查與評估,並提出最終處置可行性評估與候選場址建議調查區域,作為候選場址評選與核定的參考依據。(編輯:鄭雪文)1070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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