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基法刑罰化並提高罰鍰 提點子成案
2017/12/26 20:00
(中央社記者陳政偉台北26日電)勞基法修法備受矚目,民眾在國發會提點子平台連署,認為勞檢成效不彰且罰鍰過低,建議「勞基法應刑罰化且大幅提高行政罰鍰」,故意再違法者處拘役7天,提案經5千人附議成案。
攸關一例一休再修正的勞基法修法引發各界爭論,行政院強調,修法是在「四不變」原則下,希望給予資方和勞方一定的彈性。
有民眾在國家發展委員會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的「提點子」連署,建議「勞基法應刑罰化且大幅提高行政罰鍰」,這項提案在10月30日通過檢核後進入附議階段,已超過5000人附議而成案,將待主責機關在明年2月26日前回應。
提案者認為,有鑑於台灣勞檢成效不彰,且罰鍰過低。對於一直不改的非法企業,並無有效遏止的作用。
提案者舉例,像是10月,高雄市勞工局稽查發現,有駕駛前一晚的10時50分才下班,7小時後的清晨5時50分又上班,休息不到8小時,違反勞基法。高雄客運是累犯,高雄勞工局卻罰新台幣4萬元。
提案者質疑,台灣的企業為何沒在怕勞基法?主要原因是台灣勞檢員不足、罰則太低,因為勞檢會有一個SOP流程,到第一線稽查後會將結果丟到勞動雲平台上面做紀錄。
提案者說,現在最大的問題,就是依法行政的那個「法」很有問題,現行規定都是第一次勸導、第二次再罰,到了第三次再罰,但是根本沒那麼多人力去做二次稽查。提案者表示,政府要修改一例一休,應該把勞基法的罰則大幅度的提高。
提案者建議,企業雇主違反勞基法後,10天內不改善並故意違法的雇主或企業負責人,應該拘役7天,不可易科罰金或其他勞務替代,可連續處罰。
提案者認為,勞基法的罰鍰應提高至10萬到1000萬,並可連續開罰,並增加勞檢員人力。106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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