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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促資產管理發展 信託業提兩建議

2017/12/26 18: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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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蔡怡杼台北26日電)為利台灣資產管理業務發展,信託業者建議集合管理運用帳戶函釋為證券交易法的有價證券,比照分配時才要課稅,並爭取銀行共同信託基金免兼營或提高兼營門檻。

總統蔡英文日前與媒體茶敘時指出,台灣資產管理成長腳步太慢,期待企業可以透過海外併購的方式,提升台灣的資產管理能力,實現台灣人財兩留。

信託業者表示,目前稅制不利台灣發展資產管理業務,主因證券投資信託基金及期貨信託基金採分配時課稅,但集合管理運用帳戶的信託利益於「所得發生年度」 課徵所得稅,而非「實際分配時」課稅。

即民眾同樣投資基金,民眾投資投信基金時,實際贖回時才要繳稅,但當集合管理運用帳戶有分紅,即使不贖回,且隔年繳稅時帳戶實際是虧損時仍要繳稅,因此,影響民眾投資集合管理帳戶的意願。

根據信託公會統計,目前辦理集合管理運用帳戶的銀行僅台新銀行、第一銀行以及上海商業銀行,共11檔新台幣31億元,對比2007年高峰時的420億元明顯萎縮。

信託業者建議為利集合管理運用帳戶業務發展,主管機關可以函釋方式將集合管理運用帳戶視為證券交易法的有價證券,讓集合管理運用帳戶信託利益課稅方式可於實際分配時再課稅。

除集合管理運用帳戶業務外,共同信託基金在台發展也面臨瓶頸,根據信託公會統計,國內僅存1檔的共同信託基金於今年3月關閉,反觀2007年高峰時有規模52億元。

信託業者表示,目前共同信託基金投資有價證券金額達10億元或比例達50%,就必須兼營投信投顧,在法遵成本過高下影響業務發展,建議取消兼營投信投顧或將門檻調高至30億元或比例達70%。

所謂「集合管理運用帳戶」是以信託架構為基礎,銀行將不同的委託人、相同投資規畫的信託資金,集合在一起投資運用。「共同信託基金」是向不特定多數人募集資金,並加以管理運用獲得收益,概念上與證券投資信託基金類似。106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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