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化生物材料寄存程序 台英簽備忘錄
2017/12/2 14:49
(中央社記者朱則瑋台北2日電)經濟部智慧財產局今天與英國智財局簽署「台英專利程序上生物材料寄存相互合作瞭解備忘錄」,即日起實施,預期可帶來簡化台英兩國專利申請人寄存程序等效益。
根據專利法27條規定,申請有關生物材料發明專利時,申請人最晚要在申請日當天,把生物材料寄存於專利專責機關指定的國內寄存機構。
英國來台申請發明專利案當中,又以生技醫藥類為大宗,且有逐年增加趨勢,因此,經濟部智財局主動與英國智慧財產局接洽合作,趁著智財局長洪淑敏11月29日訪歐,今天雙方在英國倫敦簽署「台英專利程序上生物材料寄存相互合作瞭解備忘錄」,擴大台灣與外國互相承認寄存效力的版圖。
智財局透過新聞稿指出,合作備忘錄預期可為台英兩國專利申請人帶來簡化寄存程序,消除因跨國寄存所造成不便,以及減少重複寄存花費等效益,進而強化兩國在生技、醫藥、食品相關產業專利布局。
另外,除了簽署備忘錄,台英兩國智財局也召開首長會議,就雙方關注的遏止著作權網路侵權措施、提升專利審查品質、專利電子化申請、英國脫歐對於智慧財產權影響等,進行意見交流,會後同意未來持續以視訊會議進行中小企業智財輔導措施等議題討論。106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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