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侶送保險 另一方符合條件才能受益
(中央社記者蔡怡杼台北9日電)不少情侶選擇同居而不結婚,並把保單互填對方為受益人、被保險人,但因為沒搞懂保險「要保人、被保險人、受益人」的分別,讓原先想以保險保障另一方的用心,打了折扣。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保險局副局長張玉煇表示,除了殘廢以及醫療保險金的受益人,限定是被保險人本人,以及團體險身故保險金的受益人是家屬或法定繼承人外,其餘的保險商品沒有限制受益人一定要是親屬。
負責金融消費爭議案件調處的金融消費評議中心總經理張冠群,就以下情境解說保險金請領時可能面臨的問題,並提出解決方案。
情況一:當男友為要保人、被保險人為男友、受益人為女友,若男朋友意外往生時,女友可以領保險金嗎?
張冠群說:「男友逝世後,根據規定,身為受益人的女友有保險金的請求權。」
張冠群表示,一般情況下,男友家屬若要爭取保險金時,通常不會給女友除戶的戶籍謄本、死亡證明書等請領保險金的必須文件。
因此,當女友因請求保險金而欠缺這兩種必須文件時,則可以提起訴訟,藉由司法調查權,解決除戶的戶籍謄本、死亡證明書等文件無法取得的問題。
情況二:當要保人為男友、被保險人為女友、受益人為女友,若男友往生時,這時女友可以領保險金嗎?
張冠群說:「領保險金的要件是被保險人死亡,今天死亡的是男友時,就由男友的繼承人繼承這張保單。」
張冠群表示,然而,女友不是男友的繼承人,因此,若要讓女友繼承這張保單時,男友一定要在生前於遺囑中,將保險契約上的權利贈予女友。
男友若沒有在生前立下遺囑贈予保險契約權利,這時男友的繼承人就可以辦理保單解約,解除保單契約關係,這時女友一毛錢也拿不到。
情況三:要保人為男友、被保險人為女友、受益人為女友時,當男、女朋友拆夥後,女友是否可以向保險公司要求解約?
張冠群說:「保險法及人壽保險單示範條款等規定,只有要保人才能要求解約,所以,不管男女朋友今天有沒有分手,女友都沒有處分這張保單的權利。即使保單解約了,保險公司也會將解約金還給身為要保人的男友,而不是女友。」
張冠群表示,根據保險法第3條規定,要保人對被保險人具有保險利益。所謂保險利益,根據同法第16條,保險利益的範圍,包含要保人對本人或其家屬、具法定扶養義務提供生活費或教育費的人、債務人、為要保人管理財產或利益的人。
另外,保險法第115條規定,利害關係人,均得代要保人繳付保險費。且依據民法規定,所謂家屬,是指有永久共同生活意思而同居在一家的親屬或非親屬。即男女朋友間若有永久共同生活意思時,就可以被視為家屬,且要保人不一定要由自己繳保費,可由家屬、同居人等利害關係人繳交保費。
因此,理論上男友可以是要保人,女友可以是被保險人以及受益人,但實務上,為了防止道德風險問題,通常保險公司在核保時都不會過件。
情況四:要保人為男友、被保險人為男友、受益人為女友,當男友往生,且女友這時有遺腹子時,女友可以領保險金?
張冠群說:「不管女友是否懷孕,當男友逝世,且保單的受益人為女友時,根據規定,身為受益人的女友有保險金的請求權。」
張冠群表示,因此,回到情況二的解決方式,若女友因請求保險金的文件欠缺時,可以提起訴訟,藉由司法調查權,解決除戶的戶籍謄本、死亡證明書等文件無法取得的問題。
情況五:要保人為男友、被保險人為女友、受益人為女友,當男友逝世,且女友有遺腹子時,女友可以解除保險契約嗎?
張冠群說:「情況五與情況三類似,只有要保人才能要求解約,所以,不論男女朋友是否分手、女友是否懷孕,身為保單受益人的女友都沒有解除保險契約的權利。」
另外,張冠群還提到一種常見的情況是,保單的要保人、被保險人、受益人都是男友,當男友逝世後,這時保險金就成了遺產,而女友懷有遺腹子,且男方家人也要爭取保險金時,這時女方可以打遺腹子的繼承關係官司,繼承男友的保險金等遺產。106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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