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公會與智財盟攜手 打擊侵權網站
(中央社記者廖禹揚台北4日電)台北市廣告代理商業同業公會(TAAA)與台灣智慧財產權聯盟(TIPA),在智慧財產局促成下簽訂台灣IWL合作備忘錄,未來將合作以阻斷金流的方式,打擊侵權網站。
根據台北市數位行銷經營協會(DMA)統計,2016上半年度台灣數位廣告量達新台幣111億元,超越電視媒體廣告量成為第一。然而,侵權網站藉由盜版他人作品,多以免費會員方式吸引網友瀏覽,以廣告收入為主要收益來源,不只造成權利人授權金收益損失,也危害合法網路平台業者的廣告收益。
其中,許多侵權網站設置於境外,造成查緝取締上的困難,例如國內相當知名的伊莉討論區,雖然使用繁體中文及台灣語法,但設於美國伺服器,台灣相關單位難以積極處理。
經濟部智慧財產局局長洪淑敏表示,智慧局參考許多國家處理侵權網站的方式,希望透過權利人團體及廣告業者合作,發展侵權網站名單(Infringing Websites List, IWL)自願合作計畫,阻絕境外侵權網站金流,遏止網路侵權,另一方面也讓廣告主避免因在侵權網站上刊登廣告帶來的負面形象。
TIPA IWL專案小組代表李瑞斌說明,這次計畫參考英國、美國及香港的做法,美國主要是採認證做法,合法網站主動登記、申請認證,廣告商也會優先選擇有認證的網站投放廣告;英國與香港則相反,採取認定侵權網站方式,呼籲廣告主不要在這些網站上投放廣告。
李瑞斌說,TAAA與TIPA這次簽署的IWL計畫,將由權利人團體提供侵權網站名單給TAAA業者參考,TAAA向會員廣為發布後,由廣告業者自律約束,是最直接、可以快速開始實行的做法。
TAAA理事長鄧博文表示,公會中有13家媒體代理商,掌握全台主要媒體投放,占比約8成,相信透過這次合作,可以有效阻斷侵權網站的廣告收入來源。
他也解釋,台灣廣告中,數位廣告投資約占55%,其中7成投放在Google及臉書(Facebook)這兩個強勢媒體上。而Google上的廣告大部分透過媒體代理商投放,另一部份則是由廣告主直接投放。若上游投放單位屬於國外平台,則需另外向該國外單位溝通,可能無法像台灣平台處理的效率一樣高。
李瑞斌在記者會中表示,TIPA目前已在智慧局指引下,與Google的亞洲辦公室取得聯繫,討論相關細節,未來有望就侵權網站投放廣告的議題有進一步合作。
洪淑敏也提到,境外侵權網站主要在大陸及美國,大陸部分因為與台灣簽有兩岸智慧財產權保護合作協議,在大陸積極執法之下,成效不錯。
設於美國的侵權網站數量近年來則有超過中國大陸的趨勢,目前除了透過TIFA平台諮商以外,今年2月雙方也簽署台美智慧財產權執行備忘錄,智慧財產局8月透過這項備忘錄平台,遞交侵權網站清單,後續將再跟進了解美國規劃處理的方式。1060904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