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商破萬家 國人每年平均去122次
(中央社記者蔡怡杼台北29日電)公平會最新調查顯示,105年底全國5大連鎖便利商店已達1.03萬家,逾7成集中6都;此外,每人每年到訪次數約122次,平均每次消費新台幣76元,每人1年在5大超商消費額達9272元。
公平交易委員會今天公布「105年連鎖式便利商店經營概況調查」,105年底連鎖便利商店包括統一超商、全家便利商店、萊爾富、來來超商(OK mart)及台糖蜜鄰等5家門市營業據點共計1萬374家店,較95年增加14.9%。
不過,連鎖式便利商店近年成長已趨於緩和,105年總店數較104年底增加167家店,成長率為1.64%。
若以105年底全國2354萬人來看,平均每家店服務人口數2269人,平均每平方公里就有0.3家店。
觀察各縣市營業據點分布情形,以新北市2057家店、占19.83%最多,其次依序為台北市1501家店、占14.47%,桃園市1234店、占11.90%;另6大直轄市合計門市數為7675店、占73.98%。
在來客人數方面,105年5家主要連鎖便利商店總來客數為28.8億人次,平均每人每年至連鎖便利商店的次數約122次,幾乎每3天就會去1次便利商店。
在消費金額方面,自100年以來,均呈逐年增加的趨勢。105年平均每人每次至連鎖便利商店消費金額為76元,與100年相較,增加將近10元,即民眾105年平均在5大連鎖超商的年消費金額為9272元。
至於商品銷售上,105年5家主要連鎖便利商店以一般食品類及影音書報類銷售項數最多。銷售金額方面,以菸品、飲料居銷售前2名,便當、三明治及熱食居銷售第3名,平均毛利率超過2成,其中又以現煮咖啡平均毛利率最高,約5成左右。
在服務類部分,105年提供服務項目數較104年增加,服務項數以包含停車費、各類稅款、信用卡費、水電瓦斯費等代收費用最多,其次為提供主題樂園票券、美食券、飯店訂房及租車等休閒旅遊類票券購買服務,第三為包含交通卡、遊戲卡等儲值服務;服務費收入則以交通卡、遊戲卡等儲值及代收費用的佣金兩項最高。
公平會副主委彭紹瑾接受中央社訪問時表示,105年全體便利商店營業額為3088億元,僅次於百貨公司的3331億元,凸顯超商不斷開發新式商品、異業結盟,增加服務項目,加上24小時營業的便利性下,使得國人對超商依賴度很高。1060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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