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機農業促進法草案拍板 要與國際接軌
(中央社記者楊淑閔台北27日電)行政院「有機農業促進法」草案即將送立法院審議。農糧署表示,台灣已認可22國有機標章,草案訂一年同等性互認緩衝期,有助於本法施行日起一年後,對方也認可我國有機標章。
農委會農糧署主秘翁震炘表示,國內有機農業驗證面積已達7200餘公頃,較96年成長 3.5倍,但是現行推動有機農業,是依據「農產品生產及驗證管理法」,只對有機農產品做規範,未涵蓋有機農業的輔導及推廣,而且部分管理方式缺乏彈性。
他進一步說明,農委會因此依照國內有機農業現況、未來發展需求,參考各界意見,研訂「有機農業促進法」草案,送行政院審議,今天討論通過,即將送立法院三讀。
翁震炘說,草案內容除了產業輔導、產品管理,還訂定有利台灣與他國雙邊有機標章「同等性互認」等產品貿易事務的推動,可促進台灣有機農業跟國際接軌。
他說明,台灣目前已經承認22國,包含歐盟國家中的16國,以及美國、加拿大、紐西蘭、澳洲、智利及瑞士,但是這22國卻沒對等承認我國的有機標章。
前述16國,包含瑞典、盧森堡、希臘、西班牙、愛爾蘭、比利時、英國、法國、丹麥、奧地利、芬蘭、荷蘭、德國、義大利、葡萄牙及匈牙利。
他強調,草案最後一章的條文就同等性互認訂定一年緩衝期,只要立法院完成三讀,總統府公告施行起算一年,對方國可與我國於期限內會談如何完成互認。
他並說,一年緩衝期過,若未完成互認作業,則台灣也將不承認這22國輸銷台灣的有機標章,因為對方國輸台有機商機大於台灣銷往對方市場的利益,草案早日立法通過,有助於促使各國更積極處理、逐步認可台灣的有機標章,對台灣推動有機國際化幫助大。
翁震炘補充,有機農業的推動是強化食安的一環,目前國內有機農產品及加工品的有機標章驗證會貼雙標章,一張是有CAS字樣的有機標章,另一張是被認證的有機驗證機構的標章,其中CAS字樣的有機標章要更新,民國109年底落實4章1Q整合成2章時使用。
為確保食安,農委會累計推出4種標章制度,包括CAS台灣優良農產品、吉園圃、產銷履歷及有機標章,還有可掃瞄查詢生產者的QR Code條碼,109年底,要把4章整合成「優良農產品」、「有機農產品」兩大類標章,並與國際接軌,即互相承認。1060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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