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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業員違法幫客戶代操 遭停業 1年

2017/7/14 1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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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蔡怡杼台北14日電)富邦證券郭姓營業員違法幫客戶代操,之後因客戶有損失向金管會檢舉,使得違法全權委託事件爆發,金管會除重懲郭姓業務員停業 1年外,並開罰相關人員及處富邦證券糾正。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公告富邦證券受僱人員違反證券管理法令處分案,依證券交易法第56條、證券商負責人與業務人員管理規則,分別核處富邦證券郭姓營業員及楊姓營業員,暫停業務 1年以及暫停業務 1個月。

證期局主秘蔡麗玲指出,這項裁罰案是因為客戶遭到損失,今年上半年向金管會檢舉所爆發的,主因郭姓營業員接受客戶買賣美股代為決定種類、數量、價格或買入、賣出的全權委託、保管客戶銀行存摺及印章、代理客戶網路下單及未經登記而執行業務等情況。

蔡麗玲強調,依規定,證券業務員只能受託買賣,但不能辦理全權委託,即使客戶有委託、很信賴營業員,業務員也不能辦理全權委託業務。

金管會說明,郭姓業務員跳槽到富邦證券後,一起把過去與其長期有業務往來的該名客戶帶到富邦證券,在幫該客戶開戶時,應執行見簽的楊姓業務員沒有到開戶現場確認,逕行在開戶文件上簽名,因此核處暫停業務 1個月。

而郭姓業務員從104年6月至105年11月辦理全權委託,期間長達1年半,金管會依規定重懲郭姓業務員停業1年,至於富邦證券因內控稽查有缺失且未即時通報金管會,處富邦證券糾正。1060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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