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銀案判決添改選變數 財政部誓拚過半
2017/5/17 16:54(5/17 17:00 更新)
(中央社記者蔡怡杼台北17日電)彰化銀行經營權案,高院今天判財政部、台新金互有輸贏,財政部次長蘇建榮強調,彰銀今年董事改選,財政部一定全力以赴、絕不打假球,董事席次至少要維持「4+2」過半的現狀。
彰化銀行經營權官司,台新金指財政部違約致喪失彰銀經營權。台灣高等法院今天就經營權部分,駁回台新金上訴,但判決台新金為最大股東時,財政部應支持台新指派過半董事,全案還可上訴。
彰銀今年6月16日股東會將改選董事,外界擔憂高院在彰銀股東會前宣布判決結果恐影響財政部今年的委託書徵求情況。蘇建榮表示,財政部對於高院今天宣判「不以為然」,並對法院判決深感遺憾。
蘇建榮強調,彰銀不是財政部的,是屬於全民的資產,財政部對彰銀今年董事改選一定全力以赴,當然有信心、絕對不會打假球,公股在彰銀的董事席次至少要維持現狀。
彰銀目前9席董事中,6席為一般董事、3席為獨立董事,其中,公股席次為「4+2」,4席一般董事、2席獨立董事。
國庫署署長阮清華強調,目前財政部及泛公股事業持有的彰銀股權超過台新金的22.5%持股,董事席次應該與股權的多寡有一定的關係,才能符合社會期待。
財政部重申,台新金要求在彰銀的董事席次過半不符比例原則,明顯違反公益及社會期待,且財政部與台新金無契約關係存在,這可從高院判決駁回台新金要求財政部移轉經營權上訴獲得確認。
蘇建榮說明,財政部於94年7月5日的新聞稿以及同年7月21日的公函,是政策說明及內部回函文件,不是所謂的契約關係,縱已存在,財政部已於彰銀第21屆董事改選時履行完畢。106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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