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電銷踩紅線 比較儲蓄險利率
2017/5/11 11:10
(中央社記者蔡怡杼台北11日電)金管會表示,有保險電銷人員比較儲蓄險與定存的利率,讓民眾對於儲蓄險有所誤解,已違法保險業相關自律規範,同時,金管會也強調保險的本質在於保障而非獲利。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強調,目前市面上俗稱的「儲蓄險」雖冠上「儲蓄」,但其仍為保險商品,非銀行定存。
銀行等金融機構因參加中央存保的存款保險機制,即金融機構若意外倒閉時,民眾在單家銀行300萬元以內的台外幣存款及利息都享有100%的保障,因此,銀行存款被視為唯一百分百保本、保息的金融工具。
保險局表示,當民眾購買儲蓄險後,若因契約不符需求或有資金需要而提前解約時,除保險保障中斷外,領回的解約金亦可能會有低於所繳保險費的情形,而造成損失。
保險局副局長張玉煇說明,根據自律規範,業務員在銷售儲蓄險商品時,不管是在臉書、部落格或電銷等管道,都不能有比較利率的情況出現,過去金檢有發現電銷人員比較利率的行為。
張玉煇建議,民眾購買保險商品時,必須充分評估自身保障需求及繳費與保障期間資金收支情形,並詳細瞭解保險契約內容。且保險是為未來不特定風險預作準備,以便危險發生時能透過保險彌補損失,其本質在於保障而非獲利。106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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