捕獲鬼蝠魟傳外銷 農委會:不會發許可
(中央社記者楊淑閔台北18日電)保育團體質疑,被國際列為易危物種的鬼蝠魟捕獲救治後,恐要被外銷。農委會漁業署表示,鬼蝠魟是瀕臨絕種野生物種,政府不會出示准許出口文件,年底前將預告禁捕。
黑潮海洋文教基金會、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表示,農委會僅規定被國際列為易危物種的鬼蝠魟捕獲 1天內要通報,沒規定要放回,今年花蓮捕獲的鬼蝠魟傳將要出口賣給國外海洋生物館。
漁業署副署長王正芳說,經確認有此事,但是「瀕臨絕種野生動植物國際貿易公約」 (CITES)附錄二的物種出口要出示政府准許出口文件,農委會不會出示;同時已派員與漁民溝通,協助救傷後要野放回海洋。
黑潮海洋文教基金會、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說明,因為過度捕撈及棲地破壞,鬼蝠魟已被世界自然保育聯盟(IUCN)列為「易危物種」(VU),同時也是「瀕臨絕種野生動植物國際貿易公約」 (CITES)附錄二的物種;但是台灣目前尚未將之列為保育類。
保育團體並說,去(2016)年 7月漁業署開始實施「鬼蝠魟漁獲管制措施」,為保育鬼蝠魟資源踏出第一步;「但僅規範漁業人或漁業從業人員必須在 1天內完成通報,供漁業署指定學術單位進行科學採樣及蒐集生物學資料,否則可依漁業法處新台幣 3萬至15萬元罰鍰」;因此漁民完成通報後,即可拍賣及利用魚體。
以上兩個保育團體並說,官方資料都顯示,管制措施公告當月,即2016年7月1到30日,就有13尾大洋型鬼蝠魟遭捕獲,今年也有3尾被宰殺(其中一尾有通報);今年2月16日1尾體寬達2米6的成年鬼蝠魟,游入花蓮七星潭海域附近的定置漁場,漁民起網發現後依規定向漁業署通報,之後救傷中,但是傳出將要賣給國外海洋生物館。
他並說,今年下半年到年底前,會預告禁捕「鬼蝠魟」及「巨口鯊」、「大白鯊」、「象鮫」等大型海洋生物,預告通常要60天,之後整理各界意見,再做進一步的公告。106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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