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購有目錄可選 消保處:是採購非代購
(中央社記者楊淑閔台北30日電)消基會隨機調查6家代購網,發現各家下訂方式、代購費、運費及退換貨都不太相同,消費者權益恐難保。消保處表示,業者若提供目錄,為採購後銷售,非代購,寄錯貨或瑕疵,都要負責。
消費者文教基金會今天召開「真代購?假代購?不肖業者濫用法規,消費權益難打折扣」記者會。
消基會指出,12月12到28日,針對「買對MAYDAY海外購物第一站、宜得利家居線上購物網NITORI、WORLDiBUY、Ms.USA美國太太專業代購網、全球輕鬆購,以及『卡恩商城』小米掃地機器人代購」6家業者進行隨機代購調查。
消基會並說,隨機調查以上6家代購業者,大多數在網站上放置商品圖片、價格、連結,讓消費者在既有清單中選擇商品,這些商品可能為業者所代理,或是業者有取得的便利性,代購業者與商品有一定的連結關係。
消基會還說,發現其中5家業者限定代購商品範圍、5家網站不予退貨;各家的下訂方式、代購費、運費計算,以及退換貨都不盡相同,代購市場缺乏管理,淪為業者自訂規則。
消基會又說,還有人申訴在網路商店訂購小米電視盒,寄錯商品,卻被告知不適用 7天鑑賞期退貨的規定;還有陳先生在露天市集的一家商店購入一支日本手機,但無法在台灣使用,也被告知不能退貨。
行政院消保處發言人吳政學說,據消基會所述的6家業者,其實可能都偏屬自己採購商品後上網賣,不是依照消費者指示去代購,是不一樣的,這些業者與消費者間的權責關係一樣受消費者保護法規範。
他還說,消基會所舉的例子,也跟排除 7天鑑賞期相關規定無關,業者寄錯商品,在民法上有瑕疵擔保問題,必須退貨,否則消費者可以提告。
他補充,「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第2條第2款規定,通訊交易的商品或服務,是依消費者要求所為的「客製化給付」,可排除 7天鑑賞期的適用,以實例來說,是指依照消費者指示的內容,然後代為採買,才算客製化給付,也才能排除7天鑑賞期,已經採買後上網賣,不算數。105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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