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販售過期有機產品 食安法照樣開罰

2016/12/6 1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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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楊淑閔台北 6日電)農委會農糧署主秘翁震炘表示,台中政豐農產18件產品,被衛生及檢調單位發現涉嫌竄改有效日期,其1件為進口有機葵瓜子,雖確實為有機,但販賣過期品亦依食安法懲處。

翁震炘指出,政豐農產企業有限公司被查獲竄改產品有效期限一案,事涉食品標示,所以歸「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管理,將由衛生單位依法處理。

18件違反效期的產品中,雖有1件是有機產品,也是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辦理,至於這件產品的有機標示方面,則符合「農產品生產及驗證管理法」規定,確實是有機的進口葵瓜子,這方面無虞。

他補充,農糧署每年成立計畫由各直轄市、縣市政府辦理田間及市售產品查驗,全年查驗件數包含品質檢驗及標示檢查合計5500件以上,今年截至10月底止,有機農產品品質抽驗合格率近99%,檢查結果都公布在農糧署網站。105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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