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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擬規定加工食品材料須標示原產國

2016/10/5 1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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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楊明珠東京5日專電)日本「朝日新聞」報導,日本政府已經擬妥有關將來在日本境內生產製造的所有加工食品,有義務標示主要原料的原產國新規定草案,最快明年起實施。

日本消費者廳與農林水產省研擬的加工食品原料標示原產國草案,規定業者原則上有義務將利樂包、餅乾類等在日本境內製造的所有加工食品原料的原產國名稱標示清楚。

截至目前為止,日本業者有義務要標示生鮮食品的原料原產地,但加工食品僅1至2成有標示義務。現行規定僅限於魚乾類食品、蔬菜醃製物等加工度低食品,食品中的重量占逾50%原料,業者有義務標示原產國。

新規草案記載,即使重量不滿50%、食品的重量占最重的原材料須標示原產國。如果有多個原產國的材料混在一起的話,依重量多寡,要標示出這些材料的前3名比重最高的原材料國名。

以醬油為例,目前業者未被要求須標示原材料的原產國,但新規定實施的話,醬油原材料當中,重量最重的大豆,就須標示原產國。如果是多數國家的大豆混在一起的情況,依重量多寡標示出其原產國,譬如「美國、加拿大、巴西」等國名。

此外,新規也提示了有些原材料的原產國難以標示情況,像是食品中所含比重最高的原材料早已是加工品,例如巧克力蛋糕的原材料巧克力、可可豆等原料的產地已難追溯,碰到類似案例時,則必須寫出巧克力的製造國,如標示「比利時製造」。

例外的情況還包括,因天候、季節等因素,原料供應地可能頻頻變更或原產國是多國的情況。加工食品原料的國名難以標示的話,可以「A國或B國」、「進口」這樣的文字標示。

有關新規定的制定,日本政府所委託專家學者組成的會議,今後將持續討論出例外的情況、條件等更細的內容,新規擬妥的話,預計明年修改內閣府令的食品標示標準。但考慮到業者需有時間做準備,也有可能延後幾年實施。1051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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