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保處:玩寶可夢若意外 責任由法院判
2016/8/8 16:04(8/8 16:40 更新)
(中央社記者楊淑閔台北 8日電)行政院消保處副處長吳政學表示,媒體報導下載寶可夢GO時,契約陳述業者不負玩時發生風險的責任,但業者有依法標示要注意安全;若發生意外,業者免責與否,仍需由法院判決。
寶可夢GO(Pokemon GO)已可在台灣下載,玩家玩時過於投入,沒注意周邊環境與行車安全,意外事件像國外一樣,陸續發生;但國內媒體轉播外電報導,契約中陳述,業者排除承擔玩時發生風險的責任。
吳政學接受電話訪問時說,「消費者保護法」第7條規定,商品或服務具有危害消費者生命、身體、健康、財產的可能,應在明顯處做警告標示及緊急處理危險的方法。
也下載試玩寶可夢GO的他說,精靈寶可夢GO(Pokemon GO)的業者有做注意安全的相關警語、標示。
但他也說,玩遊戲發生意外的情境,每個個案狀況不同,儘管業者有排除條款的陳述,但最終要由法院判決;只是業者是美國公司,跨海訴訟很煩雜,還是呼籲消費者下載玩時,多注意安全。1050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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