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站使用相關技術提供更好的閱讀體驗,同時尊重使用者隱私,點這裡瞭解中央社隱私聲明當您關閉此視窗,代表您同意上述規範。
Your browser does not appear to support Traditional Chinese. Would you like to go to CNA’s English website, “Focus Taiwan”?
こちらのページは繁体字版です。日本語版「フォーカス台湾」に移動しますか。
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Icon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下載

4月底前經熊本旅遊 取消行程可退餘款

2016/4/19 11:28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中央社記者楊淑閔台北19日電)行政院消保處已與觀光局協商決議,4月底前出發至日本九州行程經熊本縣的消費者,若取消行程,可取回扣除已付日方定金等必要費用後的餘款;之後出團者另議處理方式。

行政院消保處副處長吳政學指出,4月30日前出發赴日本九州「行程經熊本縣」的旅行團,旅客若取消行程,可依「國外旅遊定型化契約範本」第28條規定辦理,旅行社應將「已代繳的規費」或「履行本契約已支付的全部必要費用」扣除後的餘款退還旅客。

至於前往九州未受震災影響的景點,吳政學說,則依前述範本的第28條之1規定辦理,即旅行社除得扣除已支付的必要費用外,並得向旅客收取不超過5%旅遊費用作為補償;但若採第27條規定對旅客較為有利,則依第27條規定處理,即對比出發日前不同時間,有不同退費比例。

對於4月30日之後出團的旅客,吳政學說,目前交通部觀光局表示,將視日本當地屆時的交通與住宿情況,再與中華民國旅行公會全聯會、旅行業品保協會協商處理方式;但在4月底之後出團者,應對及處理時間較寬裕,各家業者多已與消費者展開協談,可能採更改行程方式處理。1050419

中央社「一手新聞」 app
iOS App下載Android App下載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

172.30.142.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