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級農產皆免稅?恐違稅賦公平
(中央社記者楊淑閔台北19日電)農業轉型中,青農成新勢力,部份農業因擴大規模需聘外勞,卻可能因公司化要課營利事業所得稅,有立委迎民意欲修法讓一級農產全免稅,但農委會及其他立委叮嚀恐違反稅賦公平。
民主進步黨籍立委林岱樺、陳明文及蔡培慧,16日於立法院經濟委員會共同提案,主提案人為林岱樺,原提案內容主張所有未加工的一級(初級農產)都應免稅,希望農委會與財政部共同研議此作為。
林岱樺認為,農業正值轉型,一旦規模要擴大,一聘外勞(農委會已與勞動部達成共識,酪農業將可聘外勞),就有可能從現況的實質免稅(即自力耕作與家庭農場被視為所得與成本一樣多,故無盈餘,免課綜合所得稅),因為公司化而變成要課營利事業所得稅,不利農業轉型,所以她主張一級農產品全免課稅。
後來因為蔡培慧建議,賦稅公平原則應是以經濟規模作為區隔,故應研議出「適當規模」作為界限,此規模以下才適用一級農產免課稅的修法(所得稅法)。
最後經濟委員會通過的案由內容為,「針對生產一級(初級)農產品者,或適當規模農林漁牧等產業,免徵營利事業所得稅之修法方向及稅式評估,請農委會、財政部儘速研擬,並於一個月內(105年4月15日星期五前),研擬結果向經濟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蔡培慧說明,雖然適當規模為何,還需要政府研議,且農業種類、樣態非常多元,難以立即訂出;但稅賦公平的基準畢竟還是經濟規模,而非僅考量農產品的等級,一級農產也有大規模生產者,非有加工及品牌行銷的二、三級農產才是所得高、公司化營運的農企業。
以創造綠金奇蹟,外銷毛豆創造農業外銷佳績的高雄區農業改良場說,多數外銷的毛豆由小地主大佃農產出,生產規模也不小;之後再由冷凍廠快速保鮮包裝後出口,冷凍廠雖簡單加工包裝而已,但是出口商,應要課營利事業所得稅,銷入日本也要付6%的關稅。
農委會企劃處副處長黃振德也說,農委會與立委一樣希望幫助農業轉型擴大發展,但要兼顧稅賦公平原則,會與財政部研議,爭取更大免稅的經濟規模空間,以給予產業型態不同於工業,需受天災氣候疫病多種因素影響的農業有更大空間發展。
至於林岱樺說,要在1個月內提案修法,黃振德說,時間上有難度。105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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