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保處查18家兒童餐 不合標準一籮筐
(中央社記者楊淑閔台北3日電)行政院消保處查核18家可外帶連鎖餐廳的兒童餐,結果「熱量、脂肪、糖、鈉」及「豆魚肉蛋類、蔬菜類、水果類」7種成份,18家都各有成份不合標準,並有5家7種成份全不合標準。
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今天在消保處處長劉清芳主持,召開「連鎖餐廳兒童餐之營養成份(熱量、脂肪、糖、鈉)及六大類食物(豆魚肉蛋類、蔬菜類、水果類)分布大公開」記者會。
消保處消保官王德明說,各項成份的對照標準為教育部為7歲以上、10歲以下兒童所訂的營養午餐標準。
消保處消保官張羽伶說,抽查的18家的兒童餐中,熱量、脂肪、糖、鈉都有15家超過標準,豆魚肉蛋類則是10家超過標準,蔬菜類有17家低於標準,水果類有10家低於標準;綜觀7種成份,沒有1家業者的兒童餐7種成份全都符合標準。
王德明分析,熱量、脂肪、糖、鈉都不合標準的有12家,豆魚肉蛋類、蔬菜類、水果類都不合標準的有6家,而且有5家兒童餐的7種成份全都不合標準,包含「goodday加州墨西哥餐廳」、「西堤」、「洋蔥先生」、「咖哩匠」,以及「Hot 7」。
他並說,當中的「goodday加州墨西哥餐廳」的兒童餐不合標準情況相對嚴重,包含檢出熱量達1554大卡,遠高於標準670大卡,並是18家兒童餐中第二高。脂肪檢出98.7公克,遠高於標準的20公克,並是18家兒童餐中最高的。
還有鈉檢出2300毫克,遠高於標準的800毫克,並是18家兒童餐中最高的。以及豆魚肉蛋類查出5.4份,高於標準的2份,並是18家兒童餐中最高的。
蔬菜則只有0.1份,遠低於標準的1.5份,並是18家中倒數第二少的。水果類更是零份,不及標準的1份,也是18家中狀況最不好的。
王德明呼籲,上述成份的標準沒有法律強制性,除建議業者改善,提醒家長帶兒童吃可單點的餐廳較好,點餐要注意水果、菜多些及肉少些,也可以2個孩子或親子共享方式用餐,還有別為收集玩具點餐。1050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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