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歐盟黃牌 遠洋漁船每日報漁獲
(中央社記者楊淑閔台北 1日電)為因應歐盟對於台灣漁業舉黃牌,農委會漁業署今年起加強遠洋漁船作業管理,要求遠洋漁船都要裝電子漁貨回報設備,每天回報漁獲數量及所捕魚種,以防違規。
國際組織綠色和平去年舉證台灣遠洋漁船違反國際規定,採鰭離身方式捕魚鰭,當中並包含保育魚種。歐盟也對台灣漁業舉黃牌,呼籲我國改善管理,期限約是今年2、3月間,屆時溝通未達成共識,恐將限制我國漁產銷歐。
漁業署署長蔡日耀指出,歐盟執委會(European Commission)去年10月1日宣布將我國列為打擊「非法、未報告、不受規範(Illegal,Unreported,Unregulated ,IUU)漁業」不合作第三國警告名單(黃牌名單),其實我國從2012年7月起一直與歐盟溝通各種漁業管理、法規與執法力道的改善作為。
除了規劃修法加重非法捕魚的罰責,蔡日耀說,今年起,不論是100公噸以上或以下的遠洋漁船,只要到我國專屬經濟水域以外水域作業,都必須裝設電子漁獲回報設備,每天回報所捕獲的漁獲數量及魚種,藉此加強規範合法作業。
他並說,考量部份船隻可能還在海上作業,尚未靠岸,從今天1月1日起到6月30日應全數裝好,期間返國漁船必須裝設好,才能出港作業;1月1日起進入國外港口,也要裝好電子漁貨回報設備。
他強調,即便沒靠任何港口,最晚6月30日都要裝好設備,漁業署會透過監測系統要求達成裝設規定。
他也說,不可否認會有少數漁船因作業疏忽而報錯資料,會提供期限改正,但不能過多修正,以免影響公信力。
此外,蔡日耀說,未滿100公噸的遠洋漁船,以捕抓鮪類、類鮪類為主,也會到遠洋作業;100公噸以上則到印度洋、大西洋作業,捕抓鮪類、類鮪類、秋刀魚及魷魚等,圍網船甚至規模達1300到1500公噸,還有延繩釣船也是遠洋漁船。
漁業署統計,目前已裝設備的遠洋漁船,100公噸以上284艘、100噸以下540艘,對比應裝設漁船數量,100公噸以上應達300多艘、100噸以下800餘艘,還有差額要補齊。105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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