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藤雄判緩刑 遠雄:貢獻專業做公益
2015/12/25 17:03
(中央社記者韋樞台北25日電)八德合宜住宅等弊案,台灣高等法院今天判遠雄集團創辦人趙藤雄2年徒刑,緩刑5年,並繳公庫2億元定讞。遠雄企業團表示,趙藤雄今後就如他在庭上所述,「貢獻專業,從事公益」。
八德合宜宅案趙藤雄遭判決應執行2年徒刑,併科罰金140萬元,緩刑5年,須繳公庫2億元確定。另外,同案被告、前桃園縣副縣長葉世文遭判21年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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遠雄企業團指出,趙藤雄非常感謝客戶、廠商和社會各界的關心,今後就如他所述「貢獻專業,從事公益」,遠雄企業團旗下各事業體完全由專業經理人負責營運管理,並提供客戶服務。
趙藤雄目前擔任遠雄企業團董事長,及遠雄文教公益基金會董事長職務。104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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