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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盟延長對陸太陽能雙反 台廠先看明年

2015/12/6 1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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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林孟汝台北6日電)歐盟執委會貿易總署公告對中國大陸太陽能產品雙反措施,展開15個月的落日複查。受波及的台灣廠商若在明年2月底的歐盟判決,被認定為真正生產者愈多,傷害將可降低。

歐盟執委會貿易總署對中國大陸太陽能產品的反傾銷及反補貼措施原定7日結束,但因業者提出異議,歐方在12月5日公告展開「期末複查」(expiry review),期間將涵蓋民國103年10月1日至104年9月30日。

經濟部國際貿易局評估歐盟產業造成損害期間可能自101年1月1日開始,調查期程為12月5日公告後15個月內結束。

另外,由於對中國大陸太陽能產品實施反傾銷及反補貼等2項措施的背景和條件已改變,歐盟同時公告對該雙反措施展開「臨時性檢討」(interim review)。

中國大陸產製的太陽能產品遭歐盟長期課徵雙反措施,台灣部分不肖業者以大陸產品冒用台灣原產地證明銷歐,以致歐盟在今年5月29日公布對台灣太陽能產品展開反規避調查案。

貿易局表示,如果歐盟105年2月公告對台灣太陽能產品課以反規避稅,期間將自5月29日至歐盟公告對中國大陸雙反措施落日複查的15個月。未來是否改變,則視15個月後歐盟調查結果而定。

至於歐盟對我國太陽能產品反規避調查,官員指出,歐盟反規避調查小組於10至11月間來台實地訪查28家配合填答問卷廠商後,歐方初步結論發現台灣大多數廠商為真正生產者,未來應可豁免於反規避措施,目前僅針對少數廠商發出通知信件,要求補充相關資訊。

歐盟預計於12月中旬提出事實揭露報告,屆時將提供20天評論期,受調查合作廠商、相關利益團體及政府部門均可提出評論。歐方將於考量相關評論意見後,於明年2月底前公告判決。

歐盟是台灣太陽電池及模組103年第2大出口市場,據工業技術研究院研究顯示,103年台灣太陽光電產業產值估約新台幣1840億元,台輸歐太陽電池及模組金額約204.8億元,約占我太陽光電產業總產值11.13%。

其中,台輸歐的太陽電池約136.7億元,占該產品總出口937.1億元的14.59%,另太陽光電模組輸歐金額約68.1億元,占模組總出口182.2億元之37.4%。104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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